據7月5日《法制日報》報道,前不久,重慶巴南區為慶祝建區十周年,先后與兩家文化公司簽訂合同,委托文化公司“邀請著名專業演員,舉辦一場有一定水平的演唱會”。合同規定,一定要請到周華健、黎明、陳慧琳、張柏芝等著名演員,根據演員的檔期,其他演員可以調整,但其中一名內地當紅女演員“不能缺少”。為此,區政府向一所技術學校借款80萬元作為活動啟動資金,這筆錢至今欠款尚未還清。
盡管由于種種原因,那名當紅女演員在當地某些領導的千呼萬喚之下最終未能到場,給演唱會留下了不小的遺憾,但區政府借錢舉辦演唱會,把請到當紅女演員作為與文化公司合作的“基本條件”,某些領導簡直成了“超級粉絲”,其心之誠摯、其意之癡迷,在近年來見諸媒體的“公款追星”事件中當屬典型。
記得就在一年前,四川萬源市以紀念萬源保衛戰勝利70周年的名義,耗資2000萬元舉辦豪華晚會,僅某歌星一人獨唱4首歌,即獲稅前報酬30多萬元。而萬源市是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市,年財政收入僅4000萬元,財政赤字高達1.6億多元,政府不得已下發紅頭文件,強行攤派各單位購買價格高昂的演出門票。這正應了那句話,“政府請客,百姓買單,明星發財”,凡“公款追星”促成的演出活動,差不多都是這個規律。
有專家指出,“公款追星”之風盛行不衰,主要緣于當前財政支出機制存在一個致命的弊端———與西方國家具有法律效力的“鐵預算”不同,中國的預算往往是“軟預算”,財政支出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某些部門或單位的主要領導憑著個人的偏好,有時就能決定大筆公款的投向,加之人大作為權力機關,對財政預算的監督沒有到位,使得政府可以隨意花錢而不必承擔責任。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某些領導憑著個人的偏好,決定將大筆公款用于“追星”,甚至把請到某些個明星視為一種榮耀,他們這種特殊的“個人偏好”,實在是別具匠心而又意味深長。當慶典開幕、晚會進行到最高潮或演唱會結束之時,某些領導興高采烈地走上舞臺,與自己仰慕已久的當紅明星親切握手、合影留念,不知他們是否想過,在臺下觀眾和電視機前觀眾的心目中,他們會是一副什么樣的形象?
某地一名縣委副書記稱:“不辦些節慶活動提高知名度,我們這些偏遠的小縣城搞招商引資誰來呀?”餓著肚子辦晚會,打腫臉蛋充胖子,以此提高知名度,有利于招商引資,成了一些地方“公款追星”的另一個理由。
《資治通鑒》記載,“諸蕃請入豐都市交易,(隋煬)帝許之。先命整飾店肆,檐字如一,盛設幃帳,珍貨充積,人物華盛。賣菜者亦藉以龍須席。或過酒食店,悉令邀延就座,醉飽而散,不取其直,給之曰:‘中國豐饒,酒食例不取直。’胡客皆驚嘆。其黠者頗覺之,見以繒帛纏樹,曰:‘中國亦有貧者,衣不蓋形,何如以此物與之?纏樹何為?’”
當年隋朝弄虛作假粉飾太平的伎倆沒有騙過“外商”的眼睛,今天一些地方以招商引資之名,大行“公款追星”之實,除了擾亂演出市場的正常秩序,助長一些明星大腕“扭扭屁股就來錢”的自信和漫天要價的臭毛病,同時引起群眾的反感和輿論的批評之外,又能真正得到什么東西呢?
真相已被揭穿,本質已然暴露,“公款追星”的把戲該收場了。
【來源:北京青年報;作者: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