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7日電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日向新聞界通報,環保總局于7月5日組織各方專家對清華大學的環評報告書進行了認真審查,同意該報告書結論,要求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必須進行全面整改。
潘岳強調,整改措施需要結合當地的地質條件、節水要求和環境影響等多種因素,實事求是地考慮工程的短期影響和長期效果,統籌計算其環境、經濟和社會成本。
第一,對圓明園東部尚未實施湖底防滲工程的區域,不再鋪設防滲膜,全面采取天然粘土防滲;
第二,綺春園除入水口外,已鋪的防滲膜應全部拆除,回填粘土和原湖底的底泥。湖岸邊不能再鋪設側防滲膜;
第三,長春園湖底高于40.7米的區域要立即拆除防滲膜,回填粘土,湖岸邊也不能再鋪設側防滲膜;第四,對福海已經鋪設的防滲膜進行全面改造。以砂石為主的回填區域,要去除掉表層的砂土,鋪設上天然粘土,原湖底的淤泥土要全部回填。除碼頭周邊10米區域外,其余區域的駁岸應拆除側防滲膜以保證充分的側滲補給。同時,為維持圓明園內水域的生態系統功能需要,必須統籌規劃園內用水,增加來水量,盡可能利用中水,保證來水的水質,園內的水體質量也要嚴加保護防止污染。
潘岳表示,圓明園遺址公園記錄中華民族的滄桑歷史,具有重大的生態、人文、社會價值。國家環保總局叫停圓明園防滲工程后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該工程從叫停到聽證、環評、評審直至決策的全過程,環保總局都依法向社會公開,希望能借此推進環境決策民主化的進程。提供一個重要而公正的平臺,使公眾的各種意見建議能得以廣泛而深入的交流;通過一種透明而公開的形式,使政府的執政行為能隨時接受公眾與輿論的監督,有利于提高我們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執政水平。環保事業不是少數人的事業,是全民的事業,需要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公眾對圓明園工程自始至終的積極參與,說明可持續發展理念正在日益深入人心,對大幅度提高全社會尊重自然規律的認識水平,促進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和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價值。
潘岳最后說,在短短的四十個工作日內,清華大學勇于承擔社會責任,值得在全國環評機構中提倡。他們聯合北京師范大學、中國農業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和北京市勘察設計研究院等單位,努力克服由于防滲工程大部分已經完成、環境現狀調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難以開展的種種困難,在地下水、地表水、生態、防滲材料、文物遺址、再生水回用、公眾參與、改進方案、工程分析與其它影響等多個方面開展了大量深入細致的評價工作。在大量的調查、監測、試驗和模擬工作的基礎上,廣泛征求各方專家意見,得出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的評價報告。環保總局充分尊重這一報告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