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七日電 (記者趙勝玉)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日向新聞界通報,環保總局于七月五日組織各方專家對清華大學關于圓明園的環評報告書進行了認真審查,同意該報告書結論,要求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必須進行全面整改,已鋪設的防滲膜要全面拆除。
潘岳介紹說,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因未批先建違反《環評法》而被叫停后,圓明園管理處委托清華大學等單位對其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環保總局對日前提交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認真的技術評估和審查,認為該報告書的結論是實事求是的。為防止生態系統的持續退化,在北京市水資源嚴重短缺、地下水不斷下降的情況下,圓明園確有必要采取綜合的節水與補水措施,以防止湖水的過度滲漏。但由于該工程是在重要的人文遺跡內實施,且事先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缺少對湖底防滲工程合理性的充分論證,沒有對各湖體的地質條件和環境影響等進行深入研究,因而未能選擇更加適宜的防滲方式,鋪設防滲膜阻礙了天然地層中地下水的下滲過程。在有限水量補給條件下,容易在防滲膜上部的底泥中出現營養物質和鹽分的積累,加大了水質惡化的風險。東部防滲工程的水體受總氮、總磷的影響較為顯著,如不能保證適當的水體交換量,有可能導致湖水污染。
潘岳指出,盡管防滲膜目前并未被證明有毒性,但天然防滲方法顯然比鋪設防滲膜符合生態要求。在湖底與湖岸邊大面積鋪設防滲膜雖然能夠形成并維持較大的水域景觀,能在短期內使水生生物得以恢復,但由于阻礙了水體交換和側滲補給,將會對湖底和湖岸邊的植物生長產生負面影響。同時,由于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缺乏有效的保護措施,造成了水生生態系統的嚴重破壞。因此,該工程大面積鋪設防滲膜是不科學的,也是不應提倡的,必須進行全面整改。
潘岳強調,整改措施需要結合當地的地質條件、節水要求和環境影響等多種因素,實事求是地考慮工程的短期影響和長期效果,統籌計算其環境、經濟和社會成本。第一,對圓明園東部尚未實施湖底防滲工程的區域,不再鋪設防滲膜,全面采取天然粘土防滲;第二,綺春園除入水口外,已鋪的防滲膜應全部拆除,回填粘土和原湖底的底泥。湖岸邊不能再鋪設側防滲膜;第三,長春園湖底高于四十點七米的區域要立即拆除防滲膜,回填粘土,湖岸邊也不能再鋪設側防滲膜;第四,對福海已經鋪設的防滲膜進行全面改造。以砂石為主的回填區域,要去除掉表層的砂土,鋪設上天然粘土,原湖底的淤泥土要全部回填。除碼頭周邊十米區域外,其余區域的駁岸應拆除側防滲膜以保證充分的側滲補給。同時,為維持圓明園內水域的生態系統功能需要,必須統籌規劃園內用水,增加來水量,盡可能利用中水,保證來水的水質,園內的水體質量也要嚴加保護防止污染。
潘岳表示,圓明園遺址公園記錄著中華民族的滄桑歷史,具有重大的生態、人文、社會價值。國家環保總局叫停圓明園防滲工程后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該工程從叫停到聽證、環評、評審直至決策的全過程,環保總局都依法向社會公開,希望能借此推進環境決策民主化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