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武強等8個縣部分交警違法辦理機動車證照竟達11萬余個。
“創收”建造別墅
從石(家莊)黃(驊)高速公路武強路口下來,一眼就能見到一片建筑群:前面是正在建設的辦公樓,后面是已經停工的歐式別墅群。別墅群雖然停建,但豪華之態已顯露無遺。這片由30套別墅組成的別墅群就是武強縣交警大隊的新住宅區。
這個“鶴立雞群”似的別墅群是靠違法濫發機動車證照的“創收”所得建造的。檢察機關查明,在河北武強等8個縣,交警部門為了“創收”,與駕照販子相互勾結,濫發證照竟達11萬余個之多!
違法辦證竟是“集體決定”
在武強縣,很多人知道縣交警大隊“出事”了。在這個經濟基礎薄弱的小縣城里,幾乎眾所周知,交警大隊是為數不多的“肥”單位,因為它有獲得“外快”的途徑。
檢察機關查明,從2000年初開始,武強縣交警大隊勾結外地不法人員,采取降低收費標準等手段,違法跨區域為外地摩托車、農用車辦理牌照及駕駛證,非法獲利近350萬元。這筆非法所得,除分兩次上繳衡水市交警支隊133萬元外,其余200多萬元全部存入了本單位的“小金庫”,用于賬外開支。
武強縣交警大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層干部對記者說,違法異地辦證是在單位里的一次全體大會上決定的,沒有人對此表示反對。隨后,單位又召開了中層干部會議,最終獲得了通過。
幾經輾轉,記者看到了這份標明時間為2000年2月14日的會議記錄。記錄上不僅有包括原隊長在內的10名干部摁下的手印,還留下了“一致同意辦理外地牌證,大家共同承擔責任”的“攻守協議”。
這個違法決定一直被執行了兩年,直到2002年夏天,北京市昌平警方對當地一些掛河北牌照的車輛產生懷疑,經過調查之后,才使違法辦證這一問題浮出水面。隨后,河北省交管部門勒令武強縣交警大隊停止這一行為。在收斂了一段時間后,武強縣交警大隊于2004年又重新操起這一“創收法寶”,一直持續到當年10月。
如此“集資建房”
違法“創收”的錢用在什么地方?武強縣交警大隊經過中層干部討論,一致同意“用于征地辦手續”。
所謂“征地辦手續”,指的就是建別墅。
記者實地調查看到,30套別墅每套約有近400平方米,包括一個停車房。別墅分上下兩層,有大大小小10多個房間,樓頂還可以做“空中花園”。每套的造價為26萬多元。
武強縣是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該縣公務員的月平均工資在1000元以下。在這種收入背景下,26萬元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數字,因此在別墅群起建之初,就遭到當地群眾的質疑:這筆錢從何而來?記者在武強縣交警大隊采訪時,被采訪對象大多解釋為:蓋別墅的錢是每戶20萬元集資的。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的實際情況則是:在縣交警大隊決定建別墅前,向單位職工高息貸款,每戶出資20萬元,不僅可以分到房子,每年還可得到近2萬元的超額利息。簡單算賬就可明白,10年后,這套豪華別墅等于一分錢沒花就成了自己的。事發時,縣交警大隊已經用違法辦證所得支付給職工利息共44萬元。
違法辦證批量制造“馬路殺手”
與武強縣交警大隊違法辦證如出一轍的,還有其他7個縣的交警大隊。河北省檢察機關查明,這8個縣交警大隊個別人員與駕駛證照販子相互勾結,濫發證照11萬余個。
違法濫發證照制造出大批已經出現和潛在的“馬路殺手”。下面是一組帶血的數字:
滄州市某縣交警大隊,自1998年至2003年間,部分交警共為他人違法辦理摩托車、農用車牌照619副,降低收費標準辦理摩托車駕駛證9372個。已查明使用這些牌照和駕駛證的車輛及人員,發生交通事故75起,造成12人死亡、90人受傷。
廊坊市某縣交警大隊,1999年至2000年間,部分交警共為外地人員違法辦理摩托車、農用車牌照2654副、降低收費標準辦駕駛證14000多個。已查明使用這些牌照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5起,造成2人死亡,6人受傷。
石家莊市某縣交警大隊,2001年至2003年間,部分交警為轄區外的人違法辦理摩托車、農用車牌照2226副,違法收入37萬多元。已查明使用這些牌照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45起,造成5人死亡、67人受傷。
據檢察機關不完全統計,使用8縣違法牌照車輛發生的事故,已經使279人受傷,25人死亡。
武強交警違法辦證案已被提起公訴。一位經辦此案的檢察機關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個別交警部門違法辦證,使得社會上一些拼裝、盜搶及質量不合格的車輛合法化,一些沒有駕駛資格的人拿到了駕駛證,這些車和人形成了重大的交通安全隱患。這位辦案人員憂心忡忡地說,已發生的事故并不是最后一起,我們不知道下一起事故會在何時、何地發生。
監管缺位導致“公權私化”
8縣交警大隊違法辦證,無疑是典型的職權濫用,以公共權力謀求私利。而導致這種“公權私化”的原因,重要的一條是監管的缺位。
按照一般流程,車主給自己的車輛辦牌照,需要經過領表、收費、照相、拓號、出證等過程;辦理駕駛證,需要經過領表、體檢、考試、入檔、出證等過程。這些程序層層監督,互相制約,缺一不可。而在違法濫發證照“創收”的交警部門,所有這些程序只需一個證照販子就可以全部“搞定”。
辦理此案的檢察機關人員說,交警大隊出現大范圍的違法辦證,說明了上級部門監管的缺失。事實上,交警大隊每發一個牌號,都必須經過其上級交警部門這道關。武強縣交警大隊4年違法辦理各種異地機動車牌照和駕駛證達2.8萬多個,并將其違法所得的133萬元上交衡水市交警支隊,衡水市交警支隊并沒有過問這些錢的來路,這一事實足見監管制度形同虛設。
在武強縣斷斷續續長達4年的違法辦證過程中,“東窗事發”并不是來自其內部舉報,而是來自外地警方的發現。這也是內部監管缺位的表現。
正因為監管的缺位,五花八門的各種“創收”方式便粉墨登場,甚至發展到荒唐可笑的地步:在武強縣交警大隊,上路攔車罰款是一種“肥差”,人人爭著上。這是因為罰款“業績”和個人收入掛鉤,罰款越高,個人提成就越多,提成最多可達到罰款總數的10%以上。在人人踴躍的情況下,縣交警大隊不得不采取輪流“坐莊”的形式,連財務會計、辦公室成員都有“平等”的機會“披掛上陣”,以致有被罰怕了的過路司機惆悵地說:“從北京到南京,這段路最難行。”(完)
【來源:新華社“新華視點”;作者:李俊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