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1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為了推動證券市場穩定發展,保證股權分置改革的順利推進,中國證監會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以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九條”)為主線,研究擬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已經國務院同意,正由有關部門組織落實。
據了解,目前已經落實的措施包括:啟動包括國務院國資委直管的大型國有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在內的第二批股權分置改革試點;降低個人投資者紅股紅利所得稅;對股權分置改革中的對價支付和對價取得不征收印花稅和所得稅;允許上市公司回購流通股份,股權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增持流通股份;允許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本投資;明確國有股東參與股權分置改革的有關政策和管理規定。
除以上各項措施外,目前還有以下措施正在落實之中:
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將全面推進。在第二批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結束后,不再進行第三批改革試點,在總結兩批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股權分置改革全面推開的管理辦法,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啟動全面推進股權分置改革的各項工作。在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新老劃斷前暫停新股發行,今后發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一律實行股權分置改革后的新機制;未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停止再融資。
為配合股權分置改革的全面推進,已在制定國有經濟布局和分行業持股比例指導性意見,穩定股權分置改革的擴容預期;鼓勵保薦機構運用多種金融創新工具設計適應不同上市公司情況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算公司積極提供相應技術支持;對股權分置改革后公司設置單獨交易板塊,研究開發相關金融衍生產品。
在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的同時,包括上市公司規范發展、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壯大機構投資者等一系列指導性文件正在制定,并將陸續發布。通過健全和完善資本市場法制,全面推進資本市場規范發展。
在上市公司規范發展方面,將構建上市公司綜合監管體系,加強對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工作,支持上市公司優化結構,促進上市公司提高質量。其中,包括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國有大股東限期解決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推動定向增發流通股、吸收合并等以市場為導向的并購重組試點;以股權分置改革為契機,實施績差公司優化重組,清理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研究提出改革后上市公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市場化考核和管理辦法;制定非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的會計處理規定。
在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方面,將加大基礎制度改革力度,堵塞產生風險的制度漏洞,加強對高管人員和股東的監管,推進行業資源整合,支持優質公司做大做強。據了解,針對證券公司當前存在的困難,將對創新試點類證券公司和股權分置改革中的保薦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同時,為切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正在抓緊建立。
在壯大機構投資者方面,將進一步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加快多種類型的機構投資者隊伍發展。具體措施包括:允許基金管理公司用股票質押融資;進一步推進商業銀行發起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工作;加大社保基金和國有保險公司入市力度,研究解決延長財務考核期限和投資損益會計處理等問題。與此同時,在現有40億美元QFII額度的基礎上,再增加60億美元的QFII額度。此外,根據企業自主投資相關規定,將取消政府對國有企業投資股市的限制性規定。
另外,在總結近年來監管實踐的基礎上,證券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工作正在積極的進行之中。
以上各項措施有關部門已組織專門力量研究落實,有些已取得實質性進展。估計在今后一段時間,將陸續公布實施。(許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