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02年,河南焦作人張成和家人臥底緝私兩年,終將一走私團伙搗毀,并牽涉出了深圳、中山等地12家涉案企業。這些企業應追繳的偷漏稅款高達1200多萬元,另外,查獲的走私物品價值600多萬元,涉案人員均被判刑。
因為害怕受到打擊報復,目前,張成和家人有家不能回,流落到山東靠種地為生,記者經過采訪將真實地展現張成臥底緝私的心路歷程。】
緝私英雄流浪生活
49歲的張成(化名)沒來山東之前家住,是一家國有企業的科級干部。1996年,張成在親戚的介紹下來到廣州做生意,因生意不景氣,1998年,經朋友介紹,張成又來到了東莞市一家臺商獨資企業新民富纖針織廠做貨車司機,月薪3000元,兒子張有也在這家工廠上班。
一段時間后,張成敏銳地覺察到廠里和許多有關聯的三資企業,存在著嚴重的走私行為,而且走私數額相當龐大。2000年,他得知海關有獎勵線人的政策,他決定去做線人。雖然全家都強烈反對,但是張成決定的事誰也阻擋不了。
有了這個想法,張成先后多次來到廣東海關緝私部門,詳細詢問了關于舉報的具體事項。通過一段時間的了解和接觸,最后,他和黃浦海關緝私分局太平海關達成了口頭“協議”。2000年7月底,張成辭去了工作,開始了他的職業線人生涯。在廠里了解到的情況,為他以后的臥底生涯打下了基礎。他的舉動后來得到了家人的支持。
2002年6月26日,趁該廠大量走私貨物運到東莞之際,張成父子向廣東省黃埔海關緝私局太平海關緝私分局舉報,一舉將該走私團伙搗毀,并牽涉出了深圳、中山等地12家涉案企業。這件案子被太平海關的上級單位稱為“近年來辦得最成功、收獲最大的經典案例”。
2004年3月4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終審判決書中認定了新民富纖針織廠等走私的企業多達13家,這些走私企業的相關負責人應判處的罰金和應追繳的偷漏稅款高達1200多萬元。另外,還有被海關緝私部門查獲的價值600多萬元的走私物品,相關涉案人員均受到了法律的懲處。
案件破獲后,海關僅支付給他舉報獎金26萬元,于是,官司由此產生。2004年11月8日,張成將黃浦海關緝私分局太平海關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舉報獎金176萬元。今年4月21日,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成敗訴,心灰意冷的張成沒有上訴。
隨后,面對身份暴露后的生命危險和有家不能歸的現實,無奈的張成攜全家流浪到山東某市郊區靠種地為生,“緝私舉報已經改變了我們全家人安靜的生活,不知道我們還要經歷多少顛簸流離之苦,”張成說。
放棄工作找證據
記者:以前廠里有人舉報嗎?
張成:有,1998年廠里也有人舉報,海關也去查了,但是沒有證據,最后不了了之。大家都是普通打工的,為的是掙點工資,對什么是走私他們也說不清,所以很少有人舉報。從這件事上我也受到啟發,要想舉報成功,必須掌握走私的內幕和證據。
記者:舉報之前和家人商量了嗎?
張成:沒有。辭職后的第二天,也就是2000年7月30日一大早,我就來到廣州海關,他們讓我找黃埔海關緝私局,在這里,他們給我講解了一些舉報獎勵的情況,讓我與下屬的太平海關緝私分局聯系。一位情報科的工作人員說,一定要想辦法搞到具體準確的情報,等時機成熟了將走私者一網打盡。
記者:為什么兩年后海關才行動?是機會不成熟,還是另有隱情?
張成:之所以沒有行動,一方面是海關需要大量的證據,要摸清走私的時間和規律;另一方面是即使有了幾次機會,也因海關工作人員過雙休日失去了機會。
記者:監視兩年的時間里你打過退堂鼓嗎?
張成:一開始沒想到監視這么久,開始我以為一兩個月就會打掉這個走私窩點的,沒想到一拖就是兩年時間。
有一次,兒子說,再監視半年,如果不行就算了,我也同意了,那時也有點心灰意冷。沒想到,兩個月后,海關緝私局成功地打掉了這個窩點。由于我們在行動之前提供了可靠的情報和較為詳細的證據,再加上兒子在企業內部秘密向緝私警察提供了企業各部門實施走私分工的負責人名單,最終抓獲絕大部分涉案人員,同時又牽涉到另外十幾家企業的走私行為,當場繳獲大量走私物品而大獲全勝,此案告破后,被廣東海關稱為“打擊走私犯罪的最完美經典案例”。
記者:在兩年的線人生涯中,你感觸最深的是什么嗎?
張成:我以前是一個很開朗的人,喜歡開玩笑、喝酒、交朋友。我幾十年來一向好酒,在廠里時,經常約幾個老鄉喝幾杯,那時感到生活很愜意。有時半夜酒癮上來了,也能起來就著花生米喝上幾杯,但自從做了臥底之后,我怕喝酒誤事,更怕酒后失言泄露身份,就把酒給戒了。以前關系很好的酒友、老鄉和朋友也都斷了聯系,再無來往。我整天就是對著望遠鏡,枯燥孤獨。
記者:這兩年你花了多少錢?
張成:這兩年時間我沒工作,兒子和女兒打工掙的錢幾乎全花在上邊了,妻子除了幫助我監視外,她還幫人繡花每月掙幾百元錢,估計一下,一共花了七八萬塊錢。
全家參與臥底緝私
記者:你兒子和全家怎么也參與了?
張成:兒子是2000年6月份進入那個廠的,兒子在技術上有優勢,后來,我和一位經理吵架后,兒子也辭職了。
我從太平海關回來后,和兒子商量,讓他再回到這個廠,目的是收集走私材料和證據。2000年10月,兒子辭職兩個月后又來到廠里,并和一位經理的關系搞的比較好。在半年多的時間里,他從一個普通打工者到班長,然后是主管助理,最后升任主管,手下管著100多人,月工資3000多元,深受廠方器重。當上主管后,兒子已經掌握了企業走私的財務狀況、運料、進貨渠道和領導組織實施等許多第一手“絕密”資料。
記者:開始你是怎么監視的?
張成:按照情報科長的安排,我應該監視那個在東莞市寮步鎮的銷售點,為了利于監視,我干脆在銷售點的對面100米遠的地方租了一小間房子。這些走私企業的“黑色交易”,一般都選擇在中午或深夜進行,還常常故意布些迷魂陣或分散交易。無奈之中,我只好把妻子和女兒動員起來,讓他們也加入到“偵察”工作中,24小時不間斷地觀察窗外的一舉一動。女兒為了幫助我,辭去了工作,和男友的婚約也一再推遲。為了確保對窗外監視目標時刻監控,我還為妻子女兒制訂了“值班時間表”,并對當班觀察情況作好筆錄,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
為了準確地觀察到他們晚上的行動,我還投資買了紅外線夜視望遠鏡、竊聽器等監控設備。這樣不僅詳細掌握了走私企業的運貨規律,車輛型號、牌照和作息時間,甚至還清楚地了解到走私窩點的各種配置和走私的裝備。
記者:在兩年的監視中,沒有暴露過身份,或者引起他們的懷疑?
張成:沒有。有時,在遠處看不到走私運貨車的牌號,我又不能去,廠里的人大部分都認識我,我只好讓妻子去。一次,妻子正在車旁記牌號,一位跟車的老鄉發現了,妻子慌忙說,來這里找一個親戚。回到住處后,妻子嚇得直哆嗦。在天氣比較好的時候,跟蹤走私車我有時騎摩托,有時打的。不管刮風下雨,天天如此。我非常小心,害怕身份暴露后,前功盡棄,所以格外小心。
身份暴露殃及老鄉
記者:緝私警察搗毀走私窩點時,你兒子的身份暴露沒有?
張成:沒有。2002年6月26日中午,黃埔海關緝私局和太平海關緝私分局調集了100多名緝私警察兵分兩路直搗走私窩點,廠里很混亂,廠方的一些負責人想冒充工人逃走,緝私警察用電話遙控指揮兒子指認,為了避免暴露身份,兒子拿著電話一會兒躲在衛生間里,一會爬到房頂上。
記者:你兒子什么時候暴露了身份?
張成:四天后,海關緝私警察在抓捕另外一名涉案人時,辦案人員由于無法從人群中直接辨認,太平海關緝私分局情報科一位負責人要求兒子到現場進行當面指認,兒子的身份才暴露。
記者:兒子的臥底身份暴露后,你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擾嗎?
張成:舉報的時候不害怕,但是走私的人被抓走后,尤其兒子的身份暴露后,我和家人都害怕了。兒子的臥底身份暴露后,他很快接到了工廠人事部門的辭退通知:“由于河南焦作籍打工仔張成父子在廠工作期間,違反公司規定,損害廠方利益,予以辭退。”令人費解的是兒子被辭退后,受到牽連的還有其他170多名河南老鄉,該廠隨后發文通知,以“河南人太多”、“需要調整為由”而將該廠所有河南籍員工予以辭退。
記者:被辭退的河南老鄉理解你們嗎?
張成:身份暴露后,我們原本平靜的生活被打亂了,老鄉們紛紛埋怨責罵我們,說我們父子多管閑事害得大家丟了工作,他們被辭退后就意味著每月失去了1000多元工資,他們的這種想法我也理解。后來門前總是出現一些鬼鬼祟祟盯梢的人,時不時有人往他家的窗子上扔磚頭。一次為了保證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我把家搬到了一個很遠的地方,然而恐嚇電話、死亡威脅和老鄉們的冷嘲熱諷還是緊緊追隨著我們一家,從此,我們一家整天提心吊膽。
記者:身份暴露后,你們采取了什么措施?
張成:狀告海關之后,為了逃避被舉報的10多個工廠的威脅和報復,我們一家人只能離開東莞,分散在北京、深圳等地。我和兒子共有八九個手機號,隔幾天就換一個,即使是這樣,還常常接到一些匿名電話,2004年9月份,我還為自己和家人買了最高值11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我的保額是60萬元,即使自己出了事,家里人的生活也有著落。
176萬應該屬于我
記者:案件破獲后你領取了多少獎金?
張成:一共26萬元,案件破獲后前兩次海關給了3萬。剩余的23萬元是今年才領到的。案件破獲以后,直到去年3月省高院審結了整個走私案件后,海關才將23萬元的獎金私下給我。當時給我的時候,他們什么也沒說,只說我們父子貢獻比較大,所以按照10%的比例給予獎勵。
記者:23萬元應該是不小的數目!
張成:是的,在一般人看來是不少了。但是這幾年我們在這上面花費了太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因為兒子的身份暴露了,還一直擔驚受怕。一拿到23萬元舉報獎金,我就給全家人買了保險,包括女兒、女婿。當然,關鍵是覺得這個舉報獎的計算有問題,我覺得不應該給這么點錢。
記者:那你如何計算出海關應該給你176萬元的呢!
張成:因為好多東西我不清楚,尤其是海關不告訴我行政處罰以及拍賣所得等方面數額,所以我只能推算應該這么多,當然這個推算也是保守推算的,就這樣也應該給我176萬元。
我和北京的林峰律師算過,海關沒收的違規違約金大概是1200萬元以上,按照3%標準獎勵,我應該拿到36萬多元;判決書上出現的走私企業非法所得是600多萬元,按10%標準獎勵,我應該拿60萬元;12家相關違規企業受到的行政處罰等保守估計在2000萬元,按3%標準獎勵,我應該拿60萬元;海關拍賣走私貨物估計價值100萬元左右,按10%標準獎勵我應該拿到10萬元;判決書上標明的受罰企業補稅有300多萬元,按3%標準獎勵,我應該拿到9萬元。所以加在一起,我應該拿到大約176萬元。當然,這些還不算我在此期間的損失費。
臥底帶來的辛酸
記者:做臥底之前,你一家人年收入在7萬元左右,兒子張有在廠里也當上了主管,現在你們流浪他鄉后悔嗎?
張成:(沉默一會兒)不后悔。再讓我做一次選擇,我還會這樣。我有個脾氣,不管做啥事,一定要有恒心,把它做成。
記者:假設沒有物質獎勵你們還會冒這么大的風險舉報嗎?
張成:(思考一會兒)說不要獎金是假的,既然國家有這個規定,這個獎金就應該屬于我,但我不是沖著獎金來的。但是,開始兒子不知道獎金的事,他勸我幾次后,便理解支持我了,他相信他爸爸的選擇是對的。他們的走私太厲害了,他們本來是來料加工企業,產品應該全部銷往大陸以外的地區,但是全部銷往到了國內,逃避了稅收。當地政府在宣傳中也提倡群眾舉報,作為一個公民我有義務這樣做。
記者:你們為啥來到這個城市?
張成:兒子離開富纖針織廠后,又在一個臺商企業找到了一份廠長助理的工作,可是有一天,一個其他廠送貨的人認出了他曾經舉報過走私案,第二天,廠長就命令兒子走人。見身份暴露,而在只好先到深圳避避風聲,也不敢再找工作,害怕有生命危險。老鄉朋友都不敢聯系我們了,也不敢出去玩。因為他們知道我們老家焦作的詳細地址,現在有家不敢回,在朋友的介紹下,今年3月份我們全家4口人和女婿只好來到這個城市,開始了另一種全新的生活。
記者:在這里你們怎么生存?
張成:26萬元獎金打官司花了一部分,到現在僅剩8萬多元錢。在朋友的幫助下,我們在郊區每月花100元錢租下這座院子,又以一畝地500元的價格承包了5畝地,種植了櫻桃樹,可是前幾天村干部讓我們在兩天時間內把果樹全部移走,沒辦法,我只好找到了市里和區里的領導,在他們的干預下,村干部的態度才有緩和,我們已在旁邊的另一個村里租了幾畝地,這幾天,就開始移栽,到明年就能掛果,那時就有希望了。吃苦受累不害怕,但是心里總是憋氣。
記者:將來怎么辦,回不回河南?
張成:(嘆息了一聲)暫時在這兒避一下風頭,將來還是要回老家的,在外邊人生地不熟,像浮萍一樣,想想心里也不是滋味。
【來源:《河南商報》;作者:殷曉章、李玉森、李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