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3日電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日前,證監會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打出組合拳,深入落實"國九條"。其中在上市公司規范發展方面,管理層特別強調要以股權分置改革為契機,實施績差公司優化重組,清理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問題。
股改應著眼于提升公司質地
分析人士認為,針對上市公司規范發展,管理層特別提出包括績差公司優化重組等措施,這表明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已經成為股改過程中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同時,這也是證券市場建設過程中的一個根本性問題。
保薦機構人士認為,無論上市公司業績高低與否,對價方案的形成實際上還是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博弈的一個過程。從理論上來說,普通的上市公司、績差上市公司以及T族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設計并無本質差別。績差公司股改方案最終能否通過,關鍵在于能否有效提升公司質量、明確公司未來前景。
方案可考慮引入股權激勵措施
在股權分置改革中,績差公司除了公司質量外,其未來的成長性也頗受市場和投資者關注。有保薦機構提出,上市公司在強化公司質量的基礎上,可以在股改方案中引入股權激勵計劃,由大股東向上市公司管理層出售或者發放認股權,管理層可以以一定的價格認購上市公司股票,這樣有利于績差公司管理層在一個更長的時期內重視公司的成長性,有利于穩定流通股股東利益。
當然,股權激勵計劃并不必局限于績差公司,已經進行股改的試點公司中就有績優藍籌公司采用股權激勵計劃。
股改為重組提供市場化的環境
不少分析師表示,績差公司的優化重組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其優化重組可能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股改之前,二是在股改之后。
由于績差公司業績過低,可能會存在已經跌破凈資產的現象,因此即使是多送股也未必能得到流通股股東的認同;此外,其現金資產、變現能力都不容樂觀,派現的可能性也會比較低。這樣一來,部分績差公司在股改之前有可能需要進行重組來優化資產。(曹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