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學會并勤于道歉是政治文明的進步。但道歉并非多多益善,而是有“道歉理性”的,即在對應的權責范圍內認領政誤,如果突破了權力界限,就有“濫歉”之嫌——官員為高考考砸道歉就屬于此類。
因今年高考成績大面積滑坡,山西榆社縣委常委會日前通過當地電視臺發布公告,誠懇地向全縣人民致歉,同時決定對榆社中學領導班子實行全員停職待崗。看到這則貌似充滿“承擔責任的政治勇氣”的道歉公告,筆者的第一感覺就是:一切政治行為都要受到權力合法性的拷問,無論其是攻擊性還是善意的,縣委、縣政府有這個權力直接領“高考滑坡”這個責任嗎?
對于道歉,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般只看到其道義責任的一面,其實,道歉在潛意識中還包括著一種權力的劃定和確認,它蘊含著一種消極的權力話語:只有有權力的人才有道歉的資格,道歉是認領直接權力范圍內的責任,無權則無責,無責則不須、也無資格道歉。從制度安排上看,教育事業帶有很強的專業性和科學性,縣委、縣政府對作為結果的高考成績是不存在直接的權力支配關系的。而道歉又蘊含著一種消極的權力話語,是一種權力的認定,所以縣委、縣政府無權直接領“高考滑坡”這個責任,即“無權”道歉。
認真地反思一下,我們為什么要主張在諸如教育等領域實行“去行政化”的改革,在于這些領域帶有很強專業性和科學性。就比如教育吧,素質的表現方式是多元的,學生的發展興趣也是多元的,很難用一個指標將其框死。而行政權力講究的恰恰就是目標單向度:為了一個既定的目標,它會漠視為完成這個目標可能帶來的眾多傷害——所以行政與教育應該是分離的,教育應有充分的自主空間。而通過“我道歉我有權力”的邏輯轉換,行政權力滲透進具體的教育事業,這將會給教育帶來比“高考滑坡”更大的災難。
【來源:深圳《晶報》;作者: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