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臨汾七月十八日電 題:中國農村基層民主建設辦群眾想干的事
記者 劉長忠
樹被亂砍,垃圾遍地,無人敢管,自稱特區;十一年不向國家交納公糧,外村女人不敢嫁到這里做媳婦。這是遠近聞名的落后村山西省臨汾市中衛鄉貫上堡村三年前的記錄。如今記者前往采訪,村內綠樹成蔭,街道整潔衛生,一條條由水泥鋪就的小路,通向全村一百一十五戶人家。田野里小麥金黃如浪,幾十萬株嫁接不久的大棗,栽滿荒坡,花溢枝頭。去年這個村人均純收入達二千七百多元,在村民思想道德、法制建設和經濟發展上一躍成為臨汾市所轄十七個縣的先進典型。
緣何變化天壤之別?山西省臨汾市中衛鄉貫上堡村六十多歲的村干部、黨支部書記李希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開宗明義地說,當村干部就要讓群眾說話,干群眾愿意干的事情,辦群眾想干的事情,農村經濟才能大發展,否則就一事無成。他說一個行之有效的監督檢查評定制度,使他將群眾的監督壓力變為動力,帶領群眾搞經濟建設有章可循。
這個章就是山西省臨汾市在探索推進中國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程中,推行的“兩定一查三評”制度,即鄉村兩級村委會和黨組織每年要定下為群眾辦的實事,定下為群眾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全市年終進行督察;對鄉鎮干部村干部和黨員進行評議。
山西省臨汾市委負責人劉傳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農村的民主化程度不高是過去農村管理的主要問題,而實行這項制度,就使農村基層的民主政治制度和經濟建設找到了結合的載體。其主要內涵是充分體現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有效途徑,把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交給群眾;每年辦哪些事,尊重群眾的意愿,項目運行的全部過程讓群眾參與監督,效果如何年底讓群眾評價,形成了科學、民主、規范化的農村基層管理的制度。
這項制度的首創者山西省臨汾市委組織部負責人王明理說,通過民主渠道,把群眾的意愿及時反映給鄉村干部,使群眾與干部溝通思想,達成共識,提高了鄉村干部決策的科學性、準確性,調動了廣大農民參與民主決策的積極性。
他說,該項制度每年的評定,就是干部向群眾交帳,接受群眾質詢和民主評議。根據群眾的評議及平時的考察,對群眾不滿意的干部和領導班子進行處理,去年一百三十七名群眾不滿意的干部有十八名被調整出去,十一名黨員被勸退出黨。
二00三年臨汾市十七個縣、一百五十一個鄉、三千三百二十一個行政村在實施這項制度中,共確定為群眾辦實事九千八百一十七件,完成九千三百六十一件;竣工了以水、電、路建設為主的基礎設施、農副產品加工企業、農貿市場、特色農產品基地等項目;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土地承包、宅基地審批、財務公開等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維護了農村社會的穩定。
截止目前,臨汾市三項主要經濟指標增幅位居山西省前列;農民人均純收入為二千六百六十元,同比增長百分之八,有八個縣市躋身全國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提升速度最快的百強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