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六福公司獲得“2005體育營銷經典案例”的“最具實效獎”。金六福公司的產品是酒。這酒被人所知完全是因為前中國足球隊教練、前南斯拉夫人米盧在電視廣告上舉著酒瓶子晃來晃去的結果。
“金六福”的推出據說只有3天的時間。那是2001年第17屆世界杯亞洲區預選賽,中國隊鐵定出線的時刻。金六福公司搶先與足協簽下了“中國足球世界杯出線專用慶功酒”的合同。這是廣告。至于慶功的時候幾彪人馬喝什么酒,“金六福”不便過問和干涉。臺面上擺上“金六福”,電視畫面上有,就算大功告成。一般情況下,當時足協一干人馬和國家隊是喝“五糧液”的。金六福賺的是吆喝,但也未必賠本。有那么兩年的時間,“金六福”頗得人心,喝順了口,就成了飯局的首選。盡管沒聽說它入了中國名酒的排行榜。
旱澇保收的是米盧。“金六福”給了他多少“形象代言人”費用屬于商業機密。稅務局收取了他多少個人所得稅也三緘其口,這屬于個人隱私。當時的足協對米盧的這種“商業行為”大為光火,但“金六福”與足協有約在先,足協想必也得了實惠,所以盡管不滿,在“金六福”問題上足協并未追究米盧。這是一個隱痛。
在這件事情中,米盧的道德水準也經受了一次考驗。金六福公司想繼續擴大知名度,強化品牌效應,策劃了世界杯上“中國隊能否進一球”、“能否贏一場”的營銷戰略活動。這個“創意”還是從足協那來的,不算獨創。但金六福公司老總在一次與米盧的私下會晤中,米盧對“進球”或“贏球”的可能“回答非常不確定”,這其實就是一種否定。金六福公司立即終止了該項策劃。米盧的實事求是精神拯救了“金六福”,使他們標榜的“中國人的福酒”避免了一次自煽嘴巴。只是這件事當時沒有被披露,否則將是一條最具觀賞性的新聞。(何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