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5日電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學校不提倡學生到校外租房”,記者針對大學生校外租房進行采訪時,一些大學的態度是一致的。
學生:住校內學習生活都方便據了解,涉及大學生校外租房的有關政策今年開始調整,由去年的“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改為“需在校外租房的學生,學校也要制定切實措施,加強教育管理”。中國人民大學一位大三的學生告訴記者,在校內住宿和同學交流多,學習和生活都比較方便,經濟上也不用承受太大的壓力。
學校:一致不提倡學生校外租房
有關人士分析,一般到校外租房的學生以高年級為主,考研、談戀愛、不合群等是大學生校外租房的主要原因。北京工業大學有關負責人說,個別大學生到校外租房是客觀現實,無法回避的。學校給學生提供了充足的居住條件,學生沒有必要到校外租房,學校更不提倡學生到校外租房。對此,對外經貿大學和中央財經大學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不提倡學生到校外租房。
管理:租房不備案帶來麻煩
“如果學生租房應及時到學校備案,學生和外界發生合同糾紛等困難時,學校也可以幫助學生;但現在的情況是,學校不掌握學生到校外租房的信息。”北京工業大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學生到校外租房,不到學校去備案,這給學校的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學校不知道學生住在哪里,和誰住,誰租的房。中央財經大學和對外經貿大學也遇到類似的問題。
對策:學校將加強住宿管理
“到校外租房的學生雖然是個別的,但學校承擔的責任很大。”中央財經大學有關負責人說,學生到校外租房,必須到系和班里備案,同時家長要簽字認可。對外經貿大學有關負責人表示,學校不提倡學生到校外租房,同時也在考慮出臺政策,禁止大一新生到校外租房。對外經貿大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學生校外租房,須學生家長簽字認可。學校的住宿管理部門將做好登記,同時加強住宿管理,并要求租房的學生留下聯系方式。
聲音:學生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中央財經大學、北京工業大學有關負責人均向記者表示,大學生是成年人,他們有校外租房的權利,學校有監管的責任,但學生本人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北京工業大學有關負責人稱,大學生校外租房是一個社會問題,中介機構和房主同時也要承擔責任。(鄭超)
新聞回放
24日,各大媒體發布了教育部對大學生校外租房政策調整的消息。教育部剛剛下發的《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稱,原則上,有條件的高校要進一步落實學生按班級住宿;尚有困難的高校要創造條件,保證2005級新生按班級住宿。對在校內宿舍和公寓安排確有困難,而需在校外租房的學生,學校也要制定切實措施,加強教育管理。
2004年,教育部曾下發通知稱,各高校應積極創造條件為學生解決住宿問題,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對已在校外租房的學生,應要求其搬回校內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