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6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黃淑和26日表示,國資委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初步構建起國有資產監管法規體系的基本框架。
黃淑和26日在北京召開的地方國資委主任研討班上說,國務院國資委組建以來一共出臺了11部規章和30多件規范文件,同時各省國資委也制定發布了452件地方性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法規體系框架正在形成。但是,從總體上看,當前企業國有資產立法任務仍然很重,存在著立法缺位較多,部分重要法律、法規和規章亟待修改或廢止,立法程序不規范、立法權限越位、立法技術不精和立法質量不高等問題。
黃淑和表示,國資委正在抓緊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規,包括積極參與制定國有資產法;積極參與修訂公司法和破產法;在預算法、證券法、物權法、科技進步法、反壟斷法、融資租賃法等法律的修訂起草過程中,密切關注與國有資產監管和運營緊密相關的有關制度;制定《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暫行辦法》和《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條例》,抓緊修訂《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以及完善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國有資本收益監繳辦法、企業效績評價規則、國有企業負責人管理辦法等。(記者 張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