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8日電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國資委副主任一番講話,被指“國資委繼續擴權”。
7月26日,在地方國資委主任研討班的會議上,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表示,剛成立的地方國資委應該要把握好自己的定位,國資委將爭取在3年內初步構建起國有資產監管法規體系的基本框架。
此次研討班的召開背景,與年初國資委主任李榮融的一番講話相對應。在年初的全國國資監管工作會議上,李榮融曾提出在2005年6月底前在全國448個地級市建成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形成省、市兩級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框架。實際上,截至4月中旬,全國32個省級(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已全部組建運行。市地級國資監管機構已組建262家,單獨成立國資委的就有235家。
然而黃淑和的發言,卻引起了另一番爭議。黃在講話中表示國資委將積極參與制定國有資產法,積極參與修訂公司法和破產法等,“這不是擴權,又是什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如此評價道。
據了解,國資委成立之初即處于“出資人”和“監管者”的兩難境地。而因其權力來源《國有資產法》自從領銜起草10年之久的財政部官員劉儀舜2003年9月去職后,起草工作重新回到了調研階段,出臺之期遙遙,國資委一直備受輿論詬病。
“大家一直擔心今后出臺的《國資法》又受到國資委的影響甚至被其主導,黃淑和講話表明這種擔心是正常的。”該專家說,“國有資產的流失和國資監管的缺位,不應歸咎于權力不夠,構建監管法規體系不能搞‘大躍進’。”(王義偉 方會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