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0日電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國家信訪局負責人就《條例》施行以來的有關情況進行了答問。該負責人強調,對不依法行政或工作不到位,造成信訪問題產生的要追究責任。
該負責人稱,《條例》的頒布施行對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取得了較好效果,但在《條例》施行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如有的地方對《條例》的宣傳培訓工作還不到位;有的有權處理問題的責任單位的責任落實還不到位;信訪工作部門的工作力量與《條例》的要求相比,還有不適應的地方;有些信訪突出問題還有待于進一步解決,等等,需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
該負責人表示,當前,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繼續加大解決問題的力度,努力化解矛盾。要進一步落實責任主體的責任,全面貫徹“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依法、依政策辦事,確保把問題解決在屬地和部門。
二是繼續加大抓源頭治理的力度,防止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產生。教育各級干部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堅持正確的政績觀,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不得以發展為名損害群眾利益,制造不和諧因素,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避免因決策不當而產生新的信訪問題。對不依法行政或工作不到位,造成信訪問題產生的要追究責任。要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增強基層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能力,確保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三是繼續加大制度建設的力度,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經驗用制度規范下來,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與《條例》相配套的制度,用制度促規范,用規范促進信訪問題的解決。
四是繼續加大工作指導的力度,認真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要抓好政策、法規的落實,用責任到位保證落實到位,絕不允許推諉塞責,久拖不決;要加強預期分析,防范新的問題產生。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增強工作的針對性,推動“暢通、有序、務實、高效”信訪工作新秩序的形成,充分發揮信訪工作在促進改革發展穩定,推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