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8日電 73歲的王亞忱曾擔任中共遼寧省阜新市市委書記、人大主任等職。今年的5月18日,一家媒體發表文章《一個退休高官的生意經》將其推上了風口浪尖。
據法制日報報道,王亞忱及其兒女王曉軍、王曉云將發表文章的這家報社起訴到法院,要求他們賠禮道歉、恢復名譽,并賠償損失共220萬元。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在8月4日受理了這起訴訟。
王亞忱的起訴狀說,2005年5月18日發表于某報的《一個退休高官的生意經》這篇文章用了報紙的整整一個版面。文章在最后得出結論:“至此,董事長高文華的巨額財產,都在沒有任何授權的前提下,被王亞忱占有和支配。”王在訴狀中列舉了近30處“嚴重失實”的文章內容,同時指出了侮辱其人格的文章內容。
訴狀認為,原告是革命老干部,有很高的社會評價,但被告卻指名道姓地對其肆意誹謗,極力為一個曾被判處過有期徒刑的商人鳴不平,用虛假的事實把原告丑化為一個靠自己及兒女的權勢強取豪奪、將他人投資一個多億的商貿城據為己有的貪官惡霸,嚴重地侵犯了其名譽權,并給其造成極大精神損害。
王亞忱之女王曉云的訴狀則稱,被告的文章用虛構的事實指名道姓地對其肆意誹謗,把她描繪成一個公安隊伍中的敗類形象,不僅自己貪得無厭,而且利用公安特權幫助父親強取豪奪,不了解真相的人對她進行痛罵、指責,使其幾乎無法進行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被告嚴重地侵犯了她的名譽權。
王亞忱之子王曉軍的訴狀則說,被告的文章用整整一個大段落“從未露面的王曉軍究竟是哪國公民”這樣的描述來侮辱其人格,并直截了當地侮辱“王曉軍有智力上的缺陷”,把其說成是“弱智”,被告的行為也侵害了他的名譽權。(謝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