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聲稱“受到頂頭上司5年性騷擾”的教師小南,正式向重慶巴南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案由是“侵犯人格尊嚴權”。
據悉,這是性騷擾寫入中國立法草案以來,全國首例性騷擾案,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副主任徐維華也來到重慶,為小南(化名)提供法律援助。
索賠精神損失費1萬元
“沉默是對惡行的縱容,女人不能再沉默下去,”小南要求法院判令對她長期進行性騷擾的校長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賠償1萬元,并承擔所有的訴訟費用。
小南在訴狀中稱,自己1999年9月大學畢業到某學校工作以來,被告就經常利用其校長身份,借工作之名要求原告單獨到其辦公室,以言語、行為及手機短信對原告進行騷擾。“我們雙方都是有家庭的,被告已嚴重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并嚴重影響到了我們的夫妻感情,使我患上神經衰弱,精神幾近崩潰。”小南稱,對于被告的非分要求,她一直都嚴詞拒絕,并要求被告停止對其的騷擾行為,但被告卻不聽勸阻,仍繼續上述行為。
案由改為“侵害其他人身權”
“是那個性騷擾案嗎?”昨日下午,小南在代理律師彭林陪同下,剛將起訴書送到立案庭,便有人發問。
小南訴狀中提出的“侵犯人格尊嚴權”引來異議。在填寫立案審批表時,案由“侵犯人格尊嚴權”先被改為侵犯人身權,隨后又改成“侵犯健康權”。立案庭法官認為,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解釋》規定,“侵犯人格尊嚴”不能作為立案案由。
一行人走出法院不久,彭林又接到法官電話,稱他們將小南一案案由重新定為“侵害其他人身權”。
“我們是第一次接到這樣的案子,案由目前只是暫定。”法官解釋。19條“黃色”短信是證據
“好想好想把你視作紅顏知己你卻總是拒之門外”、“好吧,好想吻吻你!好嗎”、“你娃好麻煩喲,打針找我幫你噻”……隨同訴狀一起遞交法庭的,還有小南保存的校長古玉文(化名)發給她的部分“性騷擾”短信。
這些短信是小南今年5月3日至6月20日之間收到的,共19條,“全是古校長的手機發來的。”小南說。
“我們準備公證這些短信內容作為證據,”小南說。為小南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大學法學院的徐維華認為,以正常人眼光來看,這些比較色情的短信對女性尊嚴已構成傷害。“一些短信甚至有把收信人當作‘小姐’之嫌。”
告校長她面臨很大壓力
“古校長一家現在恨透我了,”小南稱,告古校長讓她面臨很大的壓力,一些被她視為同盟的女教師也怪她將此事公開,“把大家都牽扯進來了。”
小南的丈夫在巴南區魚洞鎮工作,“大家工作地點很近,他又是有正式單位的,告狀對他也有影響”,小南告訴記者,如今說閑話的人太多了,“一些人甚至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很難聽。”
對話巴南區教委:校長發過與領導身份不符的短信
就小南狀告古玉文一事,記者昨日采訪了巴南區教委紀工委書記馬翔。
記:小南老師曾向你們控告過校長對她進行性騷擾嗎?
馬:有。7月初,我們接到小南老師舉報后,立即組織調查。對小南舉報信中提到的幾位同被騷擾的女教師,除一人在北碚未調查外,其余的我們都逐一進行了調查。
教委不僅調查了舉報信中提及的當事人,還對學校的副校長、工會主席、婦委會主任、幼兒園長等進行了調查。
記:調查的情況怎樣?
馬:舉報信中提及的被騷擾的女教師,只有一人承認被性騷擾,其余四人均說沒受過性騷擾。學校的副校長、工會主席都說,從沒聽小南老師或其他老師提起過被騷擾一事。
記:結論是什么?
馬:目前只能認定校長發過一些與領導身份不符的短信。但校長本人說對自己發過的短信內容記不太清了,還說有的信息是回復小南老師的。
記:對“發送與領導身份不符短信”的古校長有處理意見嗎?
馬:還沒研究。小南老師所在學校屬鎮上管,你們可以跟當地黨委、政府銜接。
對話小南:“如果輸了,我會繼續上訴”
記者:在起訴狀中,你談到這件事使你年紀輕輕就患上了神經衰弱,那為什么在5年之后才告校長呢?
小南:人在不同的階段對事情還是有著不同的認識。剛開始,我年紀小,又經歷著戀愛、成家等事情,顧慮多;加上學校待遇不錯,怕失去這份工作,我不敢聲張。
后來,我選擇結婚生子,仍不能擺脫他;我努力工作,也不能讓古校長滿意;敷衍他,也還是不能讓他停止性騷擾。再堅持下去,我肯定會崩潰的。現在起訴他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也是沒有出路的出路。
記者:這件事情被你老公發現之后,對夫妻感情有什么影響?
小南:沒被發現之前,我心里總是存在陰影,原來每星期回家,后來越來越逃避回家了。夫妻生活也受到了影響,每次老公湊過來,我都下意識地把他推開。這次選擇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也是想挽救夫妻感情。
記者:有沒有想過如果敗訴怎么辦?還能在學校呆下去嗎?
小南:我現在沒有退路了,只有走下去,好在有很多人支持幫助我。這件事情現在很多人知道,對婆家的影響挺大的,我謝謝他們理解和支持。如果官司輸了,我還會呆在學校,也要繼續上訴。
不管輸贏,我希望我的勇氣能使我們學校里受到同樣困擾的老師們得到一點鼓勵,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希望一些遇到這種危險的女性學會保護自己。
法律專家:四招對付性騷擾
“性騷擾案件最困難的地方就是取證。”來渝為小南提供法律援助的徐維華說。
徐認為,由于性騷擾通常是私密行為,它總是躲藏在當事人背后。在只有兩個人在場的情況下,是否“性騷擾”難以說清,因此,當事人必須留心尋找證據。
徐主任根據自己多年辦案的經驗為被騷擾者支招:
第一,大聲喊叫:受性騷擾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沖出門,大聲喊叫,讓周圍的人成為你的證人。
第二,留下痕跡:當騷擾者接近時,充分發揮牙齒、指甲的威力,在騷擾者身上留下痕跡。
第三,事先準備:如是固定的性騷擾者,還可以做一些事先準備。當知道可能被其騷擾時,可提前告訴同事或者好朋友,進門時別插上門栓等,讓第三人了解、并適時解救。
第四,盡可能保留證據:如對方發給你的短信,寫給你的便條、送的淫穢畫片或書刊、錄像等,把騷擾發生的日期、時間、地點,和對方的行為、說話記錄下來,這些都可作為日后投訴的證據。(來源:重慶晚報;作者:路易、姜瑩/文姚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