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0日電 據新聞晨報報道,昨天(9日)下午,香港星輝公司終于就黃圣依單方面要求與公司解約作出回應,正式發表了“拒不解約”的聲明。其中,不但否認此前黃圣依對其作出的種種指責,還表示絕不會同意解除雙方8年的合約。此聲明一出,令此次爭端進一步升級。
而黃圣依在得知星輝做出這一聲明后稱:“無論如何我是一定要和星輝解約的。從這件事上可以看到公司的嘴臉,他們一步步設下圈套,從開始的封殺到后來的否認,總而言之行為是很過分的。我幕后沒有什么高人,現在還沒有想好去哪,但我肯定要走,不惜一切代價,不管賠多少錢。原本想跟公司溝通,但現在公司鬧得這么大,是絕對不可能挽回的。”
星輝公司藝人管理部主管魏達深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這之后希望這件事只在雙方律師之間解決。”記者質疑:“這是周星馳做出的決定嗎?如今你們公司與黃圣依已經撕破臉,根本不可能繼續以后的工作,公司做出這樣的聲明,是不是有些意氣用事?既然她去意已決,而你們公司在合同上也占優勢,何不讓她賠償了事?反正她也不可能再為你們做事了。”
他對記者的問題很回避,“我只能說周先生知道所有的事情,也參與了我們公司高層的討論,但這是公司的意見,不是他個人的意見。這是我們的原則,有些事情不能隨便。”(袁媛)
星輝公司8月9日聲明
1.本公司絕不接受旗下藝人擅意違約或終止與本公司的合同。
2.本公司兩年多前與黃圣依小姐商討經理人合同,前后耗時數月,經雙方協商所確定之文稿雙方皆深明其條款。如今,黃圣依小姐企圖單方終止合同,本公司絕不接受。
3.作為黃圣依小姐的全球獨家全權經理人,本公司克盡職責,在短短的兩年內為黃圣依小姐的演藝事業,不論在知名度或收入方面,皆取得卓越的成績。本公司也很早就大幅超越黃圣依小姐約定的工作目標、分紅目標。
4.本公司從來沒有向任何人作出任何威逼或禁錮行為。黃圣依小姐確于今年3月26日在本公司辦事處與本公司管理人員洽談工作事宜,她自由的逗留在本公司辦事處、自由的離開并回到酒店。如果任何人士繼續散布誹謗性言論,本公司將向他們采取法律行動。
5.黃圣依小姐近幾個月來,拒絕接受本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私下承接工作,違反藝人經理人公司的協定。
6.本公司重申立場,經理人與藝人之間的爭議,工作安排的意見等,應通過尊重合同、友好、直接、面對面的洽談解決,而非通過傳媒喊話,無理指控、操控輿論去解決。
本公司為黃圣依小姐的全球獨家經理人,若任何企業或人士在不經本公司同意下,擅自與黃圣依小姐簽約或使用其服務,皆嚴重侵犯本公司權益,將須負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