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9日電 據信息時報報道,昨日,廣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長馮紹裘向前去視察的市人大內司工委一行建議,廣州可建立分類治理機制,并通過社區化管理,切實控制職業乞討行為。對此,內司工委委員們建議另外專門立法治理,甚至可以對其罰款。
廣州市民政局副局長唐啟暢說,當前救助管理最大的難點就是對職業乞丐的治理。這部分人員不是生活無著,不是求生存,而是求財。有的甚至結成團伙,早晚由專車接送去乞討,他們根本沒有主動求助的意愿。因此,遵循“自愿受助”的原則,職業乞丐實際上已經不屬于《救助管理辦法》規定的救助對象。
馮紹裘在報告中將職業乞丐分為三類:一類是通過違法手段壓榨殘疾人和兒童的違法分子;一類是沒有謀生技能或不愿工作的懶漢;一類是真正遇到困難的弱勢群體。因此,他建議建立一個分類治理的機制,從根本上將職業乞討行為控制在一個度上。
馮紹裘建議對流浪乞討人員的管理社區化,將救助服務延伸到所有社區,通過社區工作人員對本區內流浪乞討人員和流浪兒童進行調查、摸底,建立資料檔案,通過提供服務的形式,干擾乞討行為,提高市民對乞討現象的認識和配合。
針對市民政部門提出的對乞討人員分類治理和社區化的建議,廣州市人大內司工委委員們表示贊同。李曉勝委員建議,明確各個街道民政管理員的職責,同時通過各區的流動小分隊進行勸阻,讓他們討不到錢。(魏黎明 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