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8時,轟動全國的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刑警劉利民,糾集5名刑滿釋放人員和其他3人打死北京警察李忠義一案,在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
“捕前職業?”當審判長詢問劉利民時,他響亮地回答:“人民警察。”和這個昔日的人民警察站成一排的,是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旁聽席上坐了近兩百名山西省和太原市的公檢法人員。李忠義的父親、妻子坐在刑事附帶民事索賠原告席上,向9名嫌犯提出包括精神損失費、喪葬費等在內的各項損失共計250余萬元。李父與親戚共11人從北京出發時,坐的是急救中心的救護車。今天早上李父進法庭后,兩名救護人員拿著輸液工具和急救箱站在李父身邊。
劉利民和李忠義的糾紛緣于行車時劉按喇叭催促李,兩人發生爭吵。“李忠義和他一個朋友下車后就破口大罵,還威脅要打死我,我當時很生氣,但我沒下車。我們走的都是自行車道,按太原市的規定,機動車可以經過自行車道右轉,這叫借道行駛,而他堵在了自行車道上,我覺得我按喇叭催他沒有什么錯。”劉利民在法庭上說,李忠義對案件的發生也有過錯,自己是覺得受了委屈才找了張吉等人,想去教訓教訓李忠義,看到同伴開始毆打李忠義后,自己轉身走了。對檢方指控其犯有故意傷害致死罪的事實,劉利民表示沒有異議。
山西大學法學院院長王繼軍是嫌犯劉利民的委托代理人,他為劉利民做了有罪辯護,但以劉利民系投案自首為由,請法院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由于檢方和辯護人均認為劉利民是投案自首,李忠義的家人當庭提出異議。據悉,由于此案涉及犯罪嫌疑人眾多,太原市中級法院將開庭審理兩天。
(來源:北京晚報,作者: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