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三日電(俞嵐)為了遏制煤礦事故頻發多發勢頭,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盡快好轉,二十二日,國務院辦公廳向全國發出了《關于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給違規煤礦的整頓工作下了最后通牒。
今年以來,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國家安監總局最新通報顯示,截至八月二十一日,煤礦企業共發生了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六起,死亡四百八十五人,同比增加了三起、三百七十九人;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特大事故三十三起,死亡九百五十一人,同比增加十起、五百四十五人。八月七日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大興煤礦發生的特別重大透水事故,造成一百二十三名礦工涉難。
頻發的煤礦事故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為此,國務院辦公廳對違規煤礦的停產整頓規定了最后期限。
《通知》要求,凡屬逾期沒有提出辦理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已責令停產整頓的礦井,已提交申請、但經審查認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責令限期整頓的礦井,證照不全礦井,超能力生產礦井,沒有按規定建立瓦斯監測和瓦斯抽放系統的礦井,沒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礦井,沒有經過安全生產“三同時”竣工驗收而投產的基建和改擴建井等,必須立即停止煤礦生產,認真進行整改。
《通知》規定,所有不合格的煤礦,只能給予一次停產整頓的機會,屆時達不到安全生產許可證頒證標準的,一律依法予以關閉。停產整頓最后期限不得超過今年年底。
對于廣東興寧等礦難事故后逐漸浮出水面的官商勾結和腐敗現象,國務院也給予了充分的關注。《通知》特別規定,凡已經投資入股煤礦(依法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自《通知》下達之日起一個月內,即九月二十二日前,必須撤出投資,逾期不撤出投資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于此間表示,《通知》的出臺表明了國家對煤礦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地方政府一定要嚴格奉行,動員各種力量將其貫徹落實到底。一旦發現失職瀆職現象,絕不輕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