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5日電 據(jù)《中國證券報》報道,8月24日凌晨,經國務院同意的《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在市場期待中面世。專家認為,指導意見首次明確了關于含H股、B股上市公司、績差公司股改的方向性問題、以及肯定對價支付手段,進一步消除了市場不確定性預期;同時,指導意見以五個部委聯(lián)合發(fā)文的形式出臺,更加堅定了改革的決心和力度。
前兩批試點得到高度肯定
指導意見實際上是對前兩批試點經驗和教訓的總結,前兩批試點里最重要的內容,如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等都在指導意見里得到了認可,并成為下面股改全面推開的指導。這也是前兩期試點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而證監(jiān)會、國資委、財政部、央行、商務部五部委聯(lián)合發(fā)文的意義,除了體現(xiàn)中央、國務院對試點工作的肯定,也反映了五個部委協(xié)調步驟、協(xié)調動作的改革方向。
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認為,與過去國有股減持等辦法不同,證監(jiān)會是股權分置改革牽頭的部委,其維護資本市場的角色定位更有利于股改順利推進。
同時,指導意見首次明確了關于含H股、B股上市公司、績差公司股改的方向性問題,首次在這樣的指導性文件中,對對價支付手段給予積極的評價,進一步消除了市場不確定性預期。指導意見的出臺意味著股改從早期試點階段轉向全面制度建設階段,從只有大致框架到逐步形成詳細的可操作的游戲規(guī)則。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長巴曙松認為,這是股改進程中一個階段性的轉變。
試點中出現(xiàn)的問題開始得到關注
指導意見除了對兩批試點的經驗加以肯定和總結,已經出現(xiàn)不好苗頭的一些問題也受到了關注。比如,指導意見第14條、16條提出了股改過程中對投票和市場的操縱、內幕交易等問題。林義相認為,對代表流通股股東但又不是最終投資者的基金公司對股改方案投票的合理性問題,市場是有所擔憂的,還有未被證實的券商被收買博取私利的問題,也是市場焦點之一,這些問題引起關注,對市場減少操縱是有好處的。巴曙松也認為,這其中許多值得反思和加強監(jiān)管的地方,應該成為日后日常監(jiān)管的一個重要內容。
另外,指導意見第22條提到了證券法、公司法和刑法等法律的修訂,實際上更多的是針對改革后出現(xiàn)的問題,比如大小股東之間的利益問題、內部管理人的問題。有專家認為,雖然指導意見體現(xiàn)了對這些問題的關注,但畢竟還很粗線條,需要政策的進一步明確。
更多的配套政策應該跟進
因為這只是一個指導性的意見,市場人士似乎更關注下一步將要推出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期待進一步明確相關內容。
比如上市公司的承諾作為對價支付的手段之一,誰來承諾是有效的,誰來監(jiān)督承諾的實施,這些問題無法明確就難以保證承諾的效力。事實上,已經試點的46家上市公司中,已經有某上市公司由于受到相關制度的限制,大股東承諾護盤失敗。巴曙松認為,既然承諾是對價的一部分,就應該有相應的對價的監(jiān)督執(zhí)行機制。
建立對價談判的連續(xù)出價機制是華生從試點之初就一直呼吁的,對于股改方案沒有通過的公司下一步如何改革,必然要在規(guī)則上加以明確。巴曙松認為,連續(xù)出價不能鼓勵對流通股股東利益的損害,比如非流通股股東可能先出一個特別差的對價,因為即使通不過也還有下一次博弈;但也不能使流通股股東過于強勢,比如規(guī)定非流通股股東第二個出價不能低于第一個等。這里面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但一定要有連續(xù)的對價談判的機制。
專家認為,下一步上市公司股改動力不足的問題可能會更加突出,因此新老劃斷可以從已經解決股權分置的企業(yè)謹慎著手,促進整個改革的推進,但此前應該出臺全流通下再融資和新股發(fā)行的相關辦法。(記者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