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務員與國外及港澳臺公務員的收入差距較大
中新網9月18日電 最新出版的《瞭望》周刊發表文章稱,從工資收入上看,中國高低級公務員的差距似乎并不大,而且后幾次工資調整與前幾次工資調整的差距趨勢在逐步縮小,由1985年的10.2倍縮小到目前的6.6倍。但房改后,高低級公務員的實際收入卻在擴大。
改革開放前的收入與差距
文章指出,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實行供給制和工資制并存的兩種制度。即原國統區的公教人員實行工資制,老解放區的干部實行供給制。1950年1月,政務院規定:凡是1949年10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除自愿享受供給制待遇外,都實行工資制。同時,公布了《中央人民政府各直屬機關新參加工作人員實行工資標準表》,第一次拉開了工資檔次,如部長的平均工資是辦事員平均工資的10倍以上,最高級首長的收入與最低級工作人員的收入相差28.3倍。
文章說,1952年3月,政務院又頒發了《關于全國供給制人員統一增加津貼的通知》,以工資分為計算單位。這次增加津貼幅度較大,尤其是級別高的人員增幅大,級別低的人員增幅小。如享受小灶人員的津貼提高了近19倍,享受中灶人員的津貼提高了4倍,享受大灶人員的津貼僅提高了1倍。同年7月,政務院又制定了工資制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共分為29個職級。工資制仍以工資分為計算單位,這項標準的工資檔次差距仍然很大。最高級首長的收入與最低工作人員的收入相差25.9倍。
1955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全部實行工資制和改行貨幣工資制的命令》,從此結束了供給制與工資制并存的局面。全部實行工資制以后,工作人員及家屬的一切生活費用均由個人負擔,住房、家用公家家具、水電費及子女入托等一律要征租繳費。這項工資制共分為30級,最高560元,最低18元,高低相差31.1倍,是建國以來工資檔次拉開最大的一次。除工資之外還有地區津貼。
1956年,為了縮小最高工資與最低工資的差距,黨中央、國務院進行了第一次工資改革。從1957年1月至1960年10月,先后三次降低了領導干部的工資。重點降低17級以上領導干部的工資,級別越高降低幅度越大,調整后的工資差距開始縮小。
1960年的工資標準一直延續到1985年,這期間,干部的工資基本沒有大的變動,可謂是25年一貫制。
改革開放后的收入與差距
文章指出,改革開放后,尤其是1985年以后,國家曾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進行過八次調整及改革。
第一次工資制度改革和調整始于1985年6月,從此建立了以職務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結構工資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和獎勵工資四個部分。改革后的高低工資差別為10.2倍(不包括工齡工資和獎勵工資)。
第二次工資調整于1989年,這次調整是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普調一級。這次改革后的高低工資差別仍為10.2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三次工資調整(包括工資制度改革)于1993年10月,這次工資改革實行了職級工資制。職級工資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個部分組成。這次改革后的高低工資差別為6.1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四次工資調整于1997年7月,這次工資調整將基礎工資標準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調整后的高低工資差別仍為6.1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五次工資調整于1999年7月,這次調整將基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級別工資標準由十級至一級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通過這次調整,機關干部的高低工資差別為5.6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六次工資調整于2001年1月1日,這次調整將基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級別工資標準由十五級至一級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調整后的國家公務員高低工資差別為5.7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七次工資調整于2001年10月,這次調整將職務工資由原來的50元至480元提高到100元至850元。調整后的國家公務員高低工資差別為6.4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八次工資調整于2003年7月,這次調整將職務工資由原來的100元至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調整后的國家公務員高低工資差別為6.6倍(不包括工齡工資),這次工資調整后一直維持到目前。
文章說,僅從工資收入上看,中國高低級公務員的差距似乎并不大,而且后幾次工資調整與前幾次工資調整的差距趨勢在逐步縮小,由1985年的10.2倍縮小到目前的6.6倍。但房改后,高低級公務員的實際收入卻在擴大。
文章說,尤其是副部級以上的干部與一般干部的收入差距擴大明顯,主要表現在福利住房和汽車等實物享用和分配方面。如目前副部長的住房標準是180平方米(實際大多超標),按北京地區每平方米6000元(部長住房地段一般較好,實際價格還要高一些)的保守價格計算,折合人民幣108萬元。加之副部長的汽車標準35萬元(實際也是大多超標)。如果汽車和住房分別按70年和10年折舊(最保守計算),兩項合計,副部長每月將得到1萬多元的實際利益,是其工資的好多倍。
文章同時指出,除了部長級與一般干部的收入差距外,各地區同級公務員之間也有差距。雖然國家公務員的工資標準是全國統一的,但由于各地區財力不同,使其工資收入水平差距較大。同時,各地區公務員的工資收入在全國各個行業中的位次也普遍偏低。
以最新數字2003年為例(2003年后國家公務員沒有再統一調整工資),全國公務員的平均工資為15487元,但是實際收入差距卻很大。公務員的工資差距主要反映在東西部地區。東部發達地區工資收入較高,西部落后地區收入則較低。收入最高的上海市與收入最低的陜西省的收入差距比例為2.8:1。
文章稱,在全國10多個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中,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排名處于中下位次。
由于各地區自行設立和出臺的各種名目繁多的津貼、補貼較多,由于中央國家機關不屬于任何一個地區,因此也就沒有工資之外的各類地方補貼等收入,使中央國家機關的工資收入明顯低于各地區的整體收入水平。尤其是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由于地處首都北京,使其購房(北京的房價太高)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大大高于外省市地區,造成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的實際收支矛盾比各地區公務員更加突出。(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