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戰略環評必須進入宏觀經濟決策程序
促進政府決策科學化與民主化,一直是我國行政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戰略環境評價以全面協調的可持續發展為最終目標,有利于打破部門界限與地區界限,解決條塊分割和部門分割,避免盲目建設和重復建設,變過度開發為適度開發,變無序開發為有序開發,變短期開發為持久開發。也有利于促使各部門將相關政策整合起來,創建更加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
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當然不僅僅是環保部門,而是所有決策部門共同的責任。規劃環評能否被大力推廣和開展,必須得到相關部門的認同與支持。從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的實施經驗看,該法一出臺,便經歷了“遭遇堅決抵觸”、“部分程度的接受”、“全面積極的參與”三個階段,現如今美國所有的政府部門都已對戰略環評積極支持。他們都認識到可以通過戰略環評來完善本部門的政策規劃,既符合本部門利益,也符合國家整體利益。
規劃環評作為戰略環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已實施近兩年,成績顯著。可以說,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重要措施之一,已經開始逐步進入到國家宏觀經濟決策程序。一些地區為開展規劃環評工作的開展進行了有益的實踐。上海市與河北省就對規劃環評發布了政府令和文件,推動了轄區內的規劃環評,為我國規劃環評的開展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我國規劃種類繁多。從時間和性質上可粗分為: 20年的遠景規劃, 5年到10年間的長期規劃,5年內的短期規劃。我們要搞戰略環評或規劃環評,最注重的是5年短期規劃和10年長期規劃。在今后的發展中,我國將依法在土地開發、流域、區域和海域三個不同區域以及工業、農業、能源、城市建設、交通和林業等十個專項規劃中大力開展不同層次的規劃環評。
開展戰略環評的難度也不小。缺乏系統的戰略環評理論和技術方法,部門間的合作機制沒有建立,國內戰略環評隊伍比較薄弱等等。但為了使我國的戰略環評盡快與國際接軌,從而為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政策與規劃上的保障,我們必須以最快的速度推進這項工作。
一是確定處理原則。對未列入專項規劃且規劃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項目,原則上不受理項目環評報告;項目在規劃中,但規劃未依法進行環評的,原則上暫緩受理項目環評報告;對于已開展規劃環評的,規劃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可以依法在審批程序上和內容上予以簡化。
二是和有關部門一道制定規劃環評的管理細則。要明確環保部門在規劃環評中的統一管理作用,對規劃環評的經費、程序、內容、方法等問題予以全面規范,探索人大、政協和環保部門如何聯合推動規劃環評工作,保證規劃環評及其審查論證的有序開展,促使規劃環評的結論在規劃最后決策時能予以落實。
三是提高規劃環評的整體水平。推薦一批從事宏觀經濟技術研究與規劃編制單位,作為規劃環評編制單位。充實規劃環評編制隊伍,制訂重點領域和行業規劃環評的技術導則,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和交流,提高理論和實踐能力。
四是提高規劃環評中的公眾參與能力。充分利用媒體向公眾宣傳普及“環評法”,使公眾認識到各類發展規劃對自身環境可能產生的重大影響,從而能自覺主動參與對規劃環評的監督,成為推動規劃環評的主要力量。公眾參與規劃環評是環評法中大力提倡的。要建立科學理性的公眾參與機制,以保障公眾對關涉國計民生規劃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五是選擇一些發展和環保矛盾突出的省市開展規劃環評試點。根據不同區域的資源條件、產業現狀、生態環境承載能力,來幫助這些省市確定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戰略思路,從而促進省市范圍內的生產力合理布局、資源優化配置、產業結構調整、可再生能源開發。在規劃環評完成之前,要暫緩、限制和停批有可能加重這些區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某些行業建設項目。
我們知道,雖然規劃環評可以解決許多項目環評所無法解決的環境問題,但規劃環評的層次仍不夠,許多更大的環境問題,需要在更高層次即大政策層面予以解決。因此,我們還將盡快開展相應的立法準備和政策試點,爭取早日將政策環評納入法規程序。
“前事不忘,后世之師”,人類幾千年的發展,用血的代價換來了這樣的共識:可持續發展是人類未來發展的共同方向。發展必須要有戰略,發展戰略必須能夠可持續,衡量發展戰略是否可持續,戰略環境影響評價就是標尺之一。因此說,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需要一個個發展戰略通過戰略環評來落實,中國的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要靠戰略環評來緩解。戰略環評需要決策層的重視與支持,需要各部門間的協作與交流,需要公眾的參與與監督。這是一個新生而艱巨的事業,期待每個人為之加瓦添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