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7日電 據國資委網站消息,國資委主任李榮融今天在中央企業不良資產責任認定和處理工作經驗交流會上強調,中央企業要站在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企業改革發展大局出發,高度重視、切實做好不良資產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減少國有資產損失。
國務院國資委今天在北京組織召開中央企業不良資產責任認定和處理工作經驗交流會,研究部署中央企業落實加強不良資產管理工作任務,總結交流各企業在資產損失責任落實方面的工作經驗,探索建立企業不良資產管理長效機制。
李榮融對中央企業提出四點要求:一是要加大不良資產清欠、清理和追索工作力度;二是要建立健全資產管理的責任制度;三是要建立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四是要繼續同步開展效能監察。
李榮融指出,中央企業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加強不良資產管理的重要意義,通過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切實加強不良資產管理工作,促進中央企業提高資產質量和資產運行效率;通過強化管理,堵塞漏洞,積極建立企業不良資產管理和防范機制,進一步增強市場競爭力。
李榮融要求,中央企業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制度,改善管理,堵塞漏洞,努力防范和減少不良資產產生。尤其是要加強財務資金管理,提高集團公司的控制力;加強風險防范,提高監控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減少決策失誤。
據悉,在2004年快速增長的基礎上,今年前9個月,169家中央企業實現銷售收入同比增長23.4%;實現利潤同比增長22.4%。預計2005年中央企業實現利潤將達5900億元,比上年增長21%,比國資委成立前2002年增加1.5倍。但李榮融指出,長期以來,一些企業管理制度不完善、決策程序不規范、內部控制體系不健全等原因,以及一些企業不適應市場經濟管理要求,經營失誤和資產損失問題時有發生,加之一些企業存在歷史遺留包袱,積累了相當數量的不良資產,成為制約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