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5日電 據大河報報道,昨日上午,在河南省鄭州召開的“全國法院國家賠償工作會議暨表彰大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表示:“國家賠償,不能打白條!國家既然設定了這種制度,該賠的就要賠,也體現了一種負責任政府的形象!
1995年1月1日,《國家賠償法》開始實施,至今已經十年有余。據統計,截止到2005年10月,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國家賠償案件21648件,審結20394件,其中,決定賠償6968件。
奚曉明表示,十年來,國家賠償審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其中,較為突出的問題依然是“該賠的不賠”,但也出現了超出法定賠償數額多賠的苗頭,出現了花錢買“平安”、買“穩定”的問題。
同時,解決好國家賠償與善后工作的銜接也是重要問題。對于1994年12月31日前刑罰已經執行完畢,1995年1月1日以后被宣告無罪并申請賠償的案件,依照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此類案件不屬于《國家賠償法》調整范圍。今后各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不應再受理此類案件,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以前的有關規定做好善后工作。
奚曉明還表示,從明年開始,最高人民法院要對各地審理的國家賠償案件組織評查,對那些該立不立,該賠不賠,嚴重違法的要通報批評;對質量不高的決定書所存在的一些共性問題,要進行總結歸納,通報各地。(趙珊 劉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