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日電 據國家環保總局消息,國家環保總局12月1日召開全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電視電話會議,總結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的經驗教訓,研究全國防范和處置環境污染事故的對策措施。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王玉慶指出,環保部門要充分認識環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堅決遏制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多發勢頭,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
王玉慶說,環境安全的狀況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關系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長治久安。能否及時防范、妥善處理突發性環境事件,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也是對環境部門工作水平的檢驗。環保部門要充分認識環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從松花江事件中吸取教訓,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實加強領導,嚴密措施,防止發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確保萬無一失。
一要立即開展各類環境污染隱患的全面排查工作。對各類重點污染源及危險化學品和放射源生產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加大對居民集中區、江河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污染事故隱患企業的監管力度,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及時處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實專人督促整改,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違規經營的行為,從源頭上杜絕各類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
二要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敏銳性和責任感。各地要制定并完善環境應急預案,健全環境應急指揮系統,配備應急裝備和監測儀器;一旦發現苗頭性問題,要盡快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案和對策措施;事故發生后,應保持沉著冷靜,及時科學決策,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
三要加強防范污染事故的宣傳工作。加強對各級政府的宣傳,提高政府應對能力;加強對重點污染企業的技術指導和培訓,提高企業防范和處置污染事件的能力;對污染源周圍居民進行有針對性的科普宣傳,增強群眾自我防護、自救互救意識,減輕事故危害;加強對環保部門的培訓,使其了解和掌握應對重大污染事故的要求,增強危機感和應對意識;及時公開信息,做好社會輿論的引導。
四要及時做好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的報告工作。發生重、特大污染事件后,當地環保部門必須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如實向總局報告污染狀況,絕不能隱瞞真實情況,更不能拖延不報,延誤處理事故時機;要建立信息報送責任制,對不及時報送情況或隱瞞信息不報的,總局一定要會同有關部門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絕不手軟;加強環境監測,嚴密監控環境質量變化情況,隨時報送準確信息及調查處理的進展情況,對存在問題及時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