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國家環保總局前局長解振華在12月1日出版的《求是》雜志上撰文指出,“十一五”期間乃至更長時期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是這個時期的戰略性任務。
文章認為,必須堅持改革創新,形成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保障體系。當前,應突出解決以下幾個關鍵問題:
建立健全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決策體系。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一種新型的社會發展狀態,必須建立有效的制度保障。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將環境保護作為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要探索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方法,將發展過程中的資源消耗、環境損失和環境效益納入經濟發展的評價體系。在創建“文明城市”等評優創先活動中,應實行環保一票否決。積極推動以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為主的戰略環評,從發展的源頭保護環境。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擴大環境信息公開范圍,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應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社會公示等形式,聽取公眾意見。
建立以循環經濟為重要特征的經濟發展模式。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是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具體體現。在企業層面,要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方式,盡量采用清潔技術,形成清潔、節約、環保的新型企業形象。在產業層面,要進行產業的生態化改造,建立和發展生態工業、生態農業、綠色服務業、廢棄物再利用資源化和無害化產業。在商業和服務貿易層面,要實行綠色貿易,減少資源密集型和環境污染密集型產品生產,減少資本和技術等生產要素流動所產生的污染轉移和各種環境風險。要搞好規劃指導,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編制各項規劃的重要指導原則,加快制定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相關標準和評價體系。加快循環經濟立法和配套法規的制定,加大執法監督檢查的力度。綜合運用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等經濟手段,形成有利于低投入、高產出、少排污、可循環的政策環境和體制機制。
逐步形成尊重自然的區域發展格局。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必須按照自然規律協調區域關系。生產力布局必須充分考慮各地的資源稟賦、環境容量、人口狀況。在經濟發達、環境容量有限、自然資源不足的地區實行優化開發,依靠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對發展潛力大、環境容量較為充裕、資源比較豐富的地區實行重點開發,在嚴格遵守環境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合理利用環境容量;在生態環境脆弱的地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實行限制開發,選擇對環境危害小、有利于生態功能恢復的開發方式;在自然保護區和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地區實行禁止開發,依法實施強制性保護。要完善生態補償機制,促進區域合理分工,從規劃、布局的源頭上保證發展有利于環境保護。
積極倡導環境友好的消費方式。大力倡導適度消費、公平消費和綠色消費,反對和限制盲目消費、過度消費、奢侈浪費和不利于環境保護的消費。通過環境友好的消費選擇向生產領域發出價格和需求的激勵信號,刺激生產領域清潔技術與工藝的研發和應用,帶動環境友好產品的生產和服務。同時,通過生產技術與工藝的改進,不斷降低環境友好產品的成本,促進綠色消費,最終形成綠色消費與綠色生產之間的良性互動。形成環境友好的消費形態,應從五個方面著手:一是加強環境標志產品、有機食品、節能產品的認證;二是大力發展生態旅游等綠色服務業;三是創建生態建筑和綠色社區;四是倡導大眾綠色消費,逐步改變傳統飲食文化中長期存在的鋪張浪費的行為習慣;五是大力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引導社會綠色消費。
大力發展和應用環境友好的科學技術。環境友好型社會需要突破傳統的科技發展思路,大力發展和應用環境友好的科學技術,推動人與自然的和諧。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能力,通過財政支持和優惠政策等鼓勵新能源和新技術開發。從設計、生產、運輸、存儲、廢物回收利用、廢棄物的環境無害化處理等產品生命周期的每個環節,促進技術的進步和升級。努力提高環境技術自主創新能力,把環保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加快建成國產化、標準化、現代化的環保產業體系。集中精力解決那些迫在眉睫的環境科技難題,如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技術系統、保障人體健康的污染防治技術、大面積生態退化的修復技術、區域污染治理的綜合技術、生態監測預警的科技系統等。
不斷培育環境友好的文化氛圍。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要求以自然法則為標準來改造人類的生產和生活方式,這是一種新文化體系的形成和發展過程,是對傳統的人與自然關系理解的理性回歸和科學選擇。培育環境友好的文化氛圍,要樹立尊重自然的價值觀和道德觀,通過教育、文學、藝術和科學技術等的支持和協助,使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理念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奉行的價值觀。把環境道德教育、環境行政意識、環境經濟意識、環境法制意識、環境科學意識等有機結合起來,使環境友好的文化在多個領域從淺層向深層發展。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新聞媒體等在推進環境保護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抓好環保基礎教育、專業教育、社會教育和崗位培訓,切實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環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