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中國交通部今天發出通知,要求認真做好2006年春運期間的客貨運輸及假日旅游運輸工作,確保春節期間廣大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時、走得有序、走得滿意,確保各種生產生活物資的運輸。通知強調要加強市場監管,維護運輸市場秩序,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亂漲價、亂收費
通知說,春運期間,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道路運輸條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規章,加強對運輸市場的監管,確保春運工作有序進行。
一是要設立監督投訴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受理旅客或經營者的投訴;
二是要加強對客運站點的監督與管理,規范經營者經營行為,維護運輸市場的正常秩序;
三是要在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檢查站或臨時春運檢查站,加強對過往車船的動態管理,糾正和打擊各種違法違章行為;
四是要加強對運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執法水平,確保運政執法文明、規范、準確,嚴禁在公路上或水上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2006年春運正值全國換發《道路運輸證》和客運線路標志牌期間,在此期間凡合法取得的新舊兩種式樣的營運牌證均為有效,各地運管機構不得以營運牌證式樣與部新的規定不符而進行處罰;
五是要對無證經營、超范圍(類別)經營和“甩”客、“賣”客、“倒”客、“宰”客、倒賣車船票等違法違章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六是要廣泛發動廣大旅客對客運經營者進行監督,鼓勵他們舉報經營者的違章違法行為,對舉報情況進行核實的,可適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七是要加強價格監督,切實保護旅客和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嚴格執行運價政策。確需在春運期間上浮道路客運票價的,要把運價上漲的幅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并嚴格按照有關法規的規定執行。客運站要嚴格按部有關規定收取站務費。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亂漲價、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