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中國經濟史會記錄下2005年中央政府為調控宏觀經濟所施出的種種“重手”,在3至5月份的兩個月內,就四次出臺政策來調控全國房地產市場,頻度之高,殊為罕見。
重招之一:“兩會”放出“抑制高房價”信號
3月5日,全國“兩會”。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抑制高房價。劍鋒直指房地產投資過熱,房價上漲過快,虛高不下。據國家統計局統計,今年一季度,全國房價上漲19.1%。
此后,一系列政策、舉措如期而至。在中央,建設部開始頻頻往返于京滬之間,銀監會也開始對天津、沈陽、上海、南京、杭州、寧波、青島、重慶八個省市的4家國有銀行和12家股份制銀行的房地產貸款進行專項檢查。
在地方,3月5日下午,上海市政府一連發布3項針對房地產的政策,次日又發布了第四個通知,宣布上海房地產市場將堅持以居住而非投資為主、以本地人消費而非外地人購買為主、以中低價位而非高檔房為主。自3月7日起,上海對居住不滿一年出售住房的,征收5.55%的稅費;并承諾年內新開工2000萬平方米配套、中低價商品房,從供求上抑制房價漲幅。
評價:將房價問題寫進政府工作報告,反映了中央在房地產泡沫問題的認識上已達成一致。這是一條重要的政策信號,被地方、業內認為是房地產的“政策拐點”。
重招之二:央行上調個人房貸利率
3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從即日起上調個人房貸利率,將原來的商業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信貸優惠利率5.31%調整至6.12%。同時,經央行批準,部分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的城市和地區的“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至30%。
在此指引下,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同16家中資商業銀行達成“君子協定”,提高同一借款人第二套貸款購房的首付款比例,大幅提高第三套及以上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實行貸款利率上浮,并徹底停止轉按揭,封殺“購房一年內轉讓”。
評價:利率上調是政府動用金融杠桿抑制住房需求、擠出泡沫的手段。其效果不在實際增加了炒房者多少成本,而在于改變市場預期:央行會在必要時,繼續動用利率杠桿干預樓市,直至平衡。
重招之三:“國八條”問責地方負責人
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的內部文件。《通知》中總共有八條意見,被業界稱為“國八條”。文件明確指出,部分地區投資性購房和投機性購房大量增加,導致房價上漲過快,影響了經濟和社會的穩定發展。“國八條”要求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綜合采取土地、財稅、金融等相關政策及利用輿論法律手段控制不合理的需求,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對于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市場大起大落,影響經濟穩定運行和社會發展的地區,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評價:“國八條”的重大意義不在具體調控細節,而在明確了樓市調控的幾個重要原則,它對地方高官形成了巨大威懾:抑制不了過高的房價,將問責地方政府負責人。大有不降房價就降官階的意味。
重招之四:“新國八條”細化調控決心
4月27日,國務院出臺《加強房地產市場引導和調控的八條措施》,即“新國八條”。“新八條”再次顯示了中央政府調控樓市的決心,措施直指土地、稅收、金融等樓市穴位。政府將強行遏制惡性炒作土地,并充分運用稅收杠桿來調節樓市。
此前兩天,即4月25日,建設部在上海召開房地產形勢座談會,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出席會議,對平抑房價提出4點要求。
評價:“新國八條”是對“舊國八條”的解釋與細化,再次明確地對市場強調了政府“平抑”樓市的決心:要把房價降下來,并將調控措施具體化。它還透露出,政府已注意到并著手改變房地產市場存在的信息不暢、部分人獨霸話語權、房地產運作模糊等弊端。
重招之五:七部委推出“六一大限”
5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把解決房地產投資規模過大、價格上漲幅度過快等問題,作為當前加強宏觀調控的一項重要任務;明確指出,“期房限轉”、新購商品房“兩年內轉手全額征稅”等措施,打擊炒作投機行為。6月1日,《意見》正式實施,這一天因被稱為“六一大限”。
通知下發后,一些調控壓力較大的城市相繼跟進,出臺配套措施打擊樓市投機。
評價:與2004年宏觀調控中,允許各個地方結合自身情況采取樓市調控的措施不同,“六一大限”對全國普遍具有強行性要求。這被部分地區認為“XX地方生病,全國吃藥”,甚至被視為“一刀切”,但事實上,非此不足以體現國家此次調控房價的決心和力度,亦不能保證博弈格局中的中央政策的執行。
重招之六:央行建議取消房屋預售制度
8月15日,鑒于商品房預售存在的種種弊端,央行研究部門在其公布的《2004年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中建議:取消現行的房屋預售制度。盡管宏觀調控的決策權在國務院而不在央行,但央行報告仍被認為是國務院實施調控的基本參考依據。因而“8·15建議”一出,立即引起強烈“地震”,建設部隨即發布聲明稱短期內不會取消期房預售,但民間一片贊同,尤其是普通百姓拍手稱快。
評價:一項建議而非政策,竟能引起如此之高的關注,足見中國房地產問題之一斑。商品房預售制度實際上隱含著一種融資安排,即購房人在房屋預售時就向開發商付款,這部分資金實際上成了開發商自有資金的一部分。從公平的角度看,取消預售房是遲早的事。憑什么要求天下蒼生為一個行業的暴利而早早掏空自己的錢袋,且為他們未來的交易質量紛爭留下諸多隱患?(徐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