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春節包機是在兩岸直接“三通”尚未實現、空中直航無法進行的情況下,由廣大臺商和島內有識之士提出,祖國大陸考慮到廣大臺商切身利益而務實促成的一項在春節期間運送臺胞往返兩岸的個案。
臺商春節包機構想的提出,是在2002年10月。當時,島內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章孝嚴提出在2003年春節期間采取包機方式運送大陸臺商返鄉,其建議得到廣泛響應。隨即,祖國大陸做出積極回應。在臺灣方面拒絕大陸航空公司參與以及雙向直航的情況下,祖國大陸采取靈活務實的做法,特事特辦,批準6家臺灣航空公司共16架次飛機從臺北、高雄經停港澳至上海往返接送臺商,體現了大陸方面照顧臺胞利益,推動兩岸交流的極大誠意和善意。
2003年的臺商春節包機是兩岸間第一次民航包機,但也是一次單方面的、間接的“包機曲航”,參加的6家臺灣航空公司在營運效益上并沒有得到太多實惠。
2004年,由于臺灣當局仍堅持“經停第三地”、拒絕兩岸雙方對飛,并以政治分歧干擾和拖延包機的正常溝通,最終沒能實現臺商春節包機。
隨著2005年春節臨近,為廣大大陸臺商提供包機返鄉的呼聲再次高漲。祖國大陸再次展現了善意,國臺辦發言人于2005年1月2日表示,本著為臺胞做實實在在事情的精神,努力促成2005年春節包機的實現。希望包機采取“共同參與、多點開放、直接對飛、雙向載客”的方式;包機具體程序以及相關技術性、業務性問題的安排,可由兩岸航空業者直接溝通,達成共識,作出安排,各自執行。
2005年1月15日,兩岸民航業者在澳門進行溝通,就2005年臺商春節包機業務安排達成共識。確定2005年臺商春節包機采取雙方對飛、飛經香港不落地的方式進行,包機時間為2005年1月29日至2月20日,飛行地點為北京、上海、廣州、臺北、高雄,由兩岸各6家航空公司參與飛行,雙方各24個往返航班,搭載對象為臺商及家屬。雙方還就機組人員的證照等相關技術問題達成了共識。
2005年11月18日,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浦照洲副理事長表示,已與臺北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就春節包機相關事宜進行了直接溝通,雙方同意在2005春節包機的基礎上,繼續開辦2006春節包機。同時公布了具體安排,其中包括擴大搭載對象、增加飛航地點以及增加飛行班次等。包機時間從2006年1月20日至2月13日(共25天)。搭乘對象除臺商及其眷屬外,擴大至其他往返兩岸持合法有效證件的臺灣居民。
此外,此次包機飛航地點:大陸方面在原有北京、上海、廣州三點基礎上,增加廈門一點;臺灣方面仍維持臺北、高雄兩點。包機承運人:仍為兩岸各6家航空公司。飛行班次:雙方各執行36個往返班次,總計72個往返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