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應急響應
4.1 Ⅰ級停電事件響應
4.1.1事件報告
(1)發生Ⅰ級停電事件時,電網企業應急指揮機構應將停電范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2)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向國務院匯報。同時宣布啟動預案。
4.1.2事件通告
(1)發生Ⅰ級停電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單位),就事故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及時通報,使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對停電情況有客觀的認識和了解。在Ⅰ級停電事件應急狀態宣布解除后,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通報信息。
(2)在大面積停電期間,要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宣傳工作,各級政府要積極組織力量,發動群眾,堅決打擊造謠惑眾、散布謠言、哄抬物價、偷盜搶劫等各種違法違紀行為,減少公眾恐慌情緒,維護社會穩定。
4.l.3應急處置
(1)電網與供電恢復:發生Ⅰ級停電事件后,電力調度機構和有關電力企業要盡快恢復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
——在電網恢復過程中,電力調度機構負責協調電網、電廠、用戶之間的電氣操作、機組啟動、用電恢復,保證電網安全穩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點地區、重要城市、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
——在電網恢復過程中,各發電廠嚴格按照電力調度命令恢復機組并網運行,調整發電出力。
——在供電恢復過程中,各電力用戶嚴格按照調度計劃分時分步地恢復用電。
(2)社會應急:發生Ⅰ級停電事件后,受影響或受波及的地方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類電力用戶要按職責分工立即行動,組織開展社會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
——對停電后易造成重大影響和生命財產損失的單位、設施等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保安電源,避免造成更大影響和損失。
——地鐵、機場、高層建筑、商場、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各類人員聚集場所的電力用戶,停電后應迅速啟用應急照明,組織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確保所有人員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門在發生停電的地區要加強對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社會巡邏防范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消防部門做好各項滅火救援應急準備工作,及時撲滅大面積停電期間發生的各類火災。
——交通管理部門組織力量,加強停電地區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緩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現交通混亂,保障各項應急工作的正常進行。
——物資供應部門要迅速組織有關應急物資的加工、生產、運輸和銷售,保證居民在停電期間的基本生活資料供給。
——停電地區各類電力用戶要及時啟動相應停電預案,有效防止各種次生災害的發生。
——電力企業迅速組織力量開展事故搶險救災,修復被損電力設施,恢復災區電力供應工作。
4.1.4應急結束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下,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布解除Ⅰ級停電事件狀態: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停電負荷恢復80%以上,重點地區、重要城市負荷恢復90%以上;
(3)發電燃料恢復正常供應、發電機組恢復運行,燃料儲備基本達到規定要求;
(4)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正常電力供應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事件。
4.2 Ⅱ級停電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停電事件時,由電網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和省級人民政府就有關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按本級應急處置預案進行處置,同時立即將有關情況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對Ⅱ級停電事件,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經授權的地方政府與電監會區域電監局共同負責通報事故情況,發布事故信息。
5 應急保障
5.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支持部門的應急基礎保障工作。電力管理部門應聘請電力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家,組成大面積停電處置專家咨詢小組,對應急處置進行技術咨詢和決策支持。電力企業應認真分析和研究電網大面積停電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研究、學習國際先進經驗,不斷完善電網大面積停電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5.2裝備保障
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以及電力企業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各應急指揮機構應掌握各專業的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情況,并保證救援裝備始終處在隨時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5.3人員保障
加強電力企業的電力調度、運行值班、搶修維護、生產管理、事故救援隊伍建設,通過日常技能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業務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6 宣傳、培訓和演習
6.1宣傳
各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對全體員工加強防范事故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應急救援教育,并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宣傳出現大面積停電的緊急情況下如何采取正確措施處置,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6.2培訓
各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的學習和演練,并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知識水平。
6.3演習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至少每年協調組織一次應急聯合演習,加強和完善各電力企業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各電力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企業的應急救援演習。
7 信息發布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事故信息統一對外發布,并負責擬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發布信息,組織報道。
8 后期處置
8.1事故調查
大面積停電之后,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配合調查組的工作,客觀、公正、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恢復情況、事故損失等。
事故調查應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有機結合。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后應認真聽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情況介紹,并與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協調,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調查工作包括:調查組的組成,應急救援情況的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的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8.2改進措施
(1)大面積停電之后,電力企業應及時組織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電力應急預案。
(2)各相關地區、各有關部門應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停電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9 附則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的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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