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突發事件發生時,按照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的原則,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響應工作劃分為四個等級:
、窦墸和话l事件造成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積骨干網中斷、通信樞紐樓遭到破壞等重大影響,及國家有關部門下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務,由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協調,啟動本預案。
Ⅱ級:突發事件造成某省(區、市)多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通信故障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下達通信保障任務時,由各省(區、市)通信管理局的通信保障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協調,啟動省(區、市)通信管理局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同時報國家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辦公室。
、蠹墸和话l事件造成某省(區、市)某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多點通信故障時,由相應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通信保障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相關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啟動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相應的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同時報本省(區、市)通信管理局應急通信管理機構。
Ⅳ級:突發事件造成某省(區、市)某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局部通信故障時,由相應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通信保障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相關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啟動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相應的通信保障應急預案。
4.2 應急處置
本預案重點考慮發生Ⅰ級突發事件時的應急處置工作。
4.2.1 信息上報和處理
突發事件發生時,出現重大通信中斷和通信設施損壞的企業和單位,應立即將情況上報信息產業部。信息產業部接到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報國務院。
國家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辦公室獲得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立即分析事件的嚴重性,及時向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提出處理建議,由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進行決策,并啟動本預案。需要國務院進行協調的,應立即上報國務院。
啟動本預案時,相應的通信管理局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的通信保障應急管理機構應提前或同時啟動下級預案。
4.2.2 信息通報
在處置Ⅰ級突發事件過程中,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應加強與通信保障應急任務下達單位或部門及相關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的信息溝通,及時通報應急處置過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效率。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應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政府部門、重要單位和用戶。
4.2.3 通信保障應急任務下達
發生Ⅰ級突發事件時,國家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辦公室按照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以書面或傳真形式向有關省(區、市)通信管理局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下達任務通知書。接到任務通知書后,各單位應立即傳達貫徹,成立現場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并組織相應人員進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
4.2.4 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要求
相關省(區、市)通信管理局通信保障應急管理機構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收到任務通知書后,應立即開展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搶修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2)應急通信系統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所有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待命;
(3)主動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4)相關電信運營企業在執行通信保障任務和通信恢復過程中,應顧全大局,積極搞好企業間的協作配合,必要時由國家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辦公室進行統一協調;
(5)在組織執行任務過程中,現場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上報任務執行情況。
4.2.5 通信保障應急任務結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任務完成后,由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下達解除任務通知書,現場應急通信指揮機構收到通知書后,任務正式結束。
4.2.6 調查、處理、后果評估與監督檢查
信息產業部負責對特大通信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對事故后果進行評估,并對事故責任處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2.7 信息發布
由信息產業部負責有關的信息發布工作,必要時可授權省(區、市)通信管理局進行信息發布工作。
4.2.8 通信聯絡
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中,要確保應急處置系統內部機構之間和部門之間的通信聯絡暢通。通信聯絡方式主要采用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會議電視、傳真等。
5 后期處置
5.1 情況匯報和經驗總結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任務結束后,信息產業部應做好突發事件中公眾電信網絡設施損失情況的統計、匯總,及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和匯報,不斷改進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5.2 獎懲評定及表彰
為提高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的效率和積極性,按照有關規定,對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保障不力,給國家和企業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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