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若全索賠迪斯尼“大出血”
記者昨天下午又撥通了香港迪斯尼樂園推廣及宣傳經理羅淑雯的電話,她告訴記者,“香港迪斯尼樂園現在沒有計劃取消半年期的門票銷售方案,將會考慮把中國的一些傳統節日劃歸特殊日子(半年期門票對于特殊日子無效)。”
據了解,香港消委會及旅發局已經收到了逾30宗內地游客的投訴,業內人士預計,如果被拒游客都提出索賠的要求,香港迪斯尼樂園的賠償金額將超過100萬元。
質疑應變能力 旅行社或放棄迪斯尼
由于迪斯尼現在還沒有“良策”出臺,內地旅游業界對迪斯尼樂園的應變能力深表憂慮,并表示如果迪斯尼再不推出相應的措施,他們會更多選擇運作較為成熟的香港海洋公園。
記者昨天了解到,各大旅行社準備與迪斯尼就門票銷售政策問題進行商談,并敦促迪斯尼盡快做出賠償政策,以便今后再次發生類似事情時,旅行社好向游客交代。
廣之旅董事長、總經理鄭烘告訴記者,香港迪斯尼樂園1月3日推出半年期有效門票,是為了方便人們訂票,但這樣一來卻難以確認未來單日內可能到訪樂園的人數。
他認為,迪斯尼應增強對人潮問題的應變能力,加強同內地旅行社溝通。根據內地假期實際情況改善票務安排,詳細考慮香港及鄰近國家和地區的假日狀況,如內地人喜歡開完年后出游,就應將初四、初五也列入指定日期,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專家:交通費時間精神損失都應賠
“可以肯定的是,游客及旅行社都可以依據自身的實際損失來向迪斯尼樂園要求賠償。”昨天,中山大學法學院慕亞平教授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法律上來講,香港迪斯尼應該賠償的范圍包括游客交通費、精神賠償以及由于所耽誤的時間而造成的損失等等。”
慕亞平表示,顯而易見的是,游客未能進園是由于迪斯尼單方面的失誤所造成的,這個責任在樂園一方。如果游客是專程赴迪斯尼游玩,樂園就要對游客的損失承擔完全責任;如果游客還去其他地方游玩,樂園只對游客的損失承擔部分責任。(王飛)
[上一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