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隊正式交警50多人、非警員高達近200人。非警員中一部分是合同制民警,更多的是從社會上招的臨時工,什么手續也沒有。非警員雖然穿警服,但沒有警號、沒有工作證。
按規定,非警員并沒有執法權力、不能單獨執法。但在我們這里,他們成了交警執法的主要人員,因為要靠這些人來創收。
除事故中隊,其他5個交警中隊根據所轄地區“肥瘦”每月都有數額不等的罰款任務,完不成任務中隊領導就要下崗。
中隊再把任務分到組,任務交不齊非警員們就沒有收入,還得自己貼錢交任務。罰的錢,中隊全額交大隊,大隊給中隊返還30%,中隊自己留20%,剩下的10%是在崗人員的提成,通過會計作工資表發給個人,非警員們收入全靠這些。
一般來說,只要隊里下達任務大家都能完成,拼命逮車就是了,24小時上路,定點查、開車到處轉著查。負責城區的一中隊有3臺警車,每臺車以前每月三萬元任務,從去年7月份降到兩萬,5個交通崗亭,一個崗亭每月5000元任務。其他中隊任務高的每月14萬元、最低的也有五六萬。
這些任務都是口頭下達。領導打招呼,對外誰也不準說。其實從2000年后就有罰款任務了。大隊領導給我們開會下達罰款任務時說,“我不管你們怎么弄,到每個月20號,必須把錢給我弄來,哪怕你去偷、去搶、去借,任務得交齊”。還有一位領導更絕,說“你們下河撈,也得給我撈夠這個錢”。
正式干警領兩份工資,一面吃財政飯,一面拿非警員的提成金,手機費、吃喝招待費中隊報銷。正式干警在辦公室吹牛打牌,大多不用出勤,跟車的也出勤不出力,不下車、不查車。中隊留的20%說是修車加油,其實至少一半吃喝掉了。非警員一般每月工資五六百元,有的中隊連這都克扣、拖欠。大家也不敢吭氣,隊領導暗示誰反映開除誰,反正沒什么正規手續。
公安局長“吃”交警
靈璧縣交警隊搞錢搞得這么兇,光近兩、三年收入也有兩千多萬,可現在,不僅賬上沒錢、工資有時不能正常發放,還欠400多萬元貸款,連交警大隊停車場也抵押出去了。
怎么會這樣呢?在這條“食物鏈”的頂端,高踞著原公安局長王建華。
一般縣交警大隊只有三五個領導職數,而靈璧縣交警大隊居然有8名副大隊長,另外還有3位班子成員,全省最多。這是王建華為控制交警、制造混亂而精心安排的。交警大隊包括臨時工進出都由他決定。他想提拔誰就提拔誰,不經過縣里他直接宣布,很多副大隊長、指導員都沒報組織部門批,縣局擅自下文。
王建華從交警那里“吃錢”,自己或叫駕駛員直接找財務拿、報。財務聽他的,交警大隊領導說隊里開支,一分錢要不到,王建華要,一下子能拿十幾二十萬,大隊領導都不知道這錢從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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