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8日電 最新一期的《瞭望》刊登文章說,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到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從行政體制改革到科技、衛生、文化體制改革,從“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到以人為本、依法行政。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副主任卓澤淵教授說,近幾年來,以立法作為龍頭的法治發展,有力地推動了中國共產黨的依法執政和中國政府的依法行政的發展。
2002年12月4日,履新不到一個月的胡錦濤就在首都各界紀念憲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會上發表講話強調:在全社會進一步樹立憲法意識和憲法權威,切實保證憲法的貫徹實施,這對于推動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而團結奮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一年的12月26日,新一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又把憲法確定為學習內容,昭示著執政黨堅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國”的決心。
在此之前閉幕的黨的十六大,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章修正案》,其中增寫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內容,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明確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性,強調要堅持這三者的有機結合和辯證統一,不斷把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推向前進。這表明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對自己選擇的政治發展道路充滿信心,表明了全黨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樹立依法執政意識,自覺地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形成了制度規范。
2004年9月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又提出了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問題,作出了《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卓澤淵教授說,正是這一決定,把依法執政作為中國執政五十五年的成功經驗加以總結,提出必須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并把提高全黨的依法執政能力作為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在此之前的2004年4月,國務院發布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宣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
2004年7月1日,繼《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之后,又一部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重要法律《行政許可法》開始實施!缎姓S可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和一系列制度、措施,不僅是對行政許可本身的規范和重大改革,也是對整個政府工作的進一步規范,因此被稱為“政府自身建設的革命”。
《行政許可法》實施一周年后,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用一組數據展現了各地各部門貫徹實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成果:“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58個國務院部門,共清理行政許可項目25797項,取消8666項,調整1841項!
此外,各地各部門還通過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開放檔案館、建立和完善政府網站等方式,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截至2005年8月,已有14個省、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有4個省和較大的市制定了政務公開的規章。
中國共產黨和國家的政策、人民群眾的共同意志通過法律的形式來體現,還表現在《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和通過。2005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贊成、零票反對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反分裂國家法》一方面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第一次將憲法中的有關原則具體化,另一方面又把黨和國家的政策主張與各項政策法規提升到法律的高度。這部法律的制定與實施,表明我對臺政策已基本形成了由國家根本大法、對臺基本方針、基本法律、領導人重要宣示與具體的政策法規共同組成的完整體系,構建出一個層次齊全、可操作性強的法律架構,標志著我對臺工作已進入“依法反獨”、依法推動兩岸各項交流的新階段。(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