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礎工程
配合上述行動計劃,“十一五”期間重點實施以下基礎工程:
(一)科學教育與培訓基礎工程。
任務: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培養一支專兼結合、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勝任各類科學教育與培訓的教師隊伍。
——加強教材建設,改革教學方法,形成適應不同對象需求、滿足科學教育與培訓要求的教材教法。
——加強教學基礎設施建設,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培訓場所、基地,配備必要的教學儀器和設備,為開展科學教育與培訓提供基礎條件支持。
措施:
——加強中小學科學教育教師隊伍建設。采取多種途徑,開展中小學和農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科學教育教師培訓工作,尤其重視縣以下中小學科學教育教師的培訓,提高學歷層次和實施科學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鼓勵師范院校設置科學教育專業,培養具有較高專業水平和職業能力的科學教育教師。
——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動科學教育發展的有效機制。動員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專家參與中小學科學課程教材建設、教學方法改革和科學教師培訓。
——加強科學教育與培訓志愿者隊伍建設。發揮老科技工作者協會、老教授協會的作用,動員組織離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務員和企業事業單位管理者參與科學教育與培訓。發展青少年科技輔導員隊伍,提高輔導員的素質和能力。
——加強科學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礎性、發展性的要求,促進科學課程的完善與發展,更新課程內容,提高中小學科學課程的教材質量,改進教學方法。以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的培養為重點,促進學習方式的變革。
——加強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各類培訓中科學教育的教材建設。根據農民、城鎮勞動人口、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特點和需求,以科學發展觀、先進適用技術、職業技能、現代科技知識為主要內容編寫教材。重視少數民族文字的教材編寫和音像類教材的開發制作。
——加強中小學特別是農村中小學科學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根據科學課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實驗室、圖書室,充實實驗儀器、教具、音像設備、計算機等教學器材,并面向社會提供服務。
——增強行政院校和干部學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職業學校、函授學校、廣播電視學校等機構的科學教育和培訓功能。
——利用社會資源開展科學教育和培訓。鼓勵和支持科技館等科普場館、社區學校、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等開展科學教育與培訓。構建不同職業、不同工種、布局合理的職業技能培訓基地。
(二)科普資源開發與共享工程。
任務:
——引導、鼓勵和支持科普產品和信息資源的開發,繁榮科普創作。圍繞宣傳落實科學發展觀,創作出一批緊扣時代發展脈搏、適應市場需求、公眾喜聞樂見的優秀作品,并推向國際市場,改變目前科普作品“單向引進”的局面。
——集成國內外科普信息資源,建立全國科普信息資源共享和交流平臺,為社會和公眾提供資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務。
措施:
——建立有效激勵機制,促進原創性科普作品的創作。以評獎、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對優秀原創科普作品的扶持、獎勵力度,吸引和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科普作品創作;調動科技工作者科普創作的積極性,把科普作品納入業績考核范圍;建立將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的新成果及時轉化為科學教育、傳播與普及資源的機制;鼓勵和支持科普創作、科技傳播專業團體發揮作用;制定優惠政策和相關規范,鼓勵和吸引更多社會力量參與科普資源開發。
——加強合作與交流。推動科普、科技、教育、傳媒界的有效合作,引進國外優秀作品,借鑒國際先進創作理念和方法,促進我國科普創作整體水平的提高。
——集成國內外現有科普圖書、期刊、掛圖、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藝作品以及圖片、科普志愿者等各類科普信息,建成數字化科普信息資源庫和共享交流平臺,通過互聯網為社會和公眾提供資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務。
——開展優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動,擴大科普信息資源的共享范圍。針對公眾生產生活的實際需求,組織編制簡明生動的科普資料,以公眾易于獲得的方式送達基層。
——制定相關法規、規章和標準,充分保護知識產權,創造公共科普信息資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環境。
(三)大眾傳媒科技傳播能力建設工程。
任務:
——加大各類媒體的科技傳播力度。電視臺、廣播電臺科技節目的播出時間,各類科普出版物的品種和發行量,綜合性報紙科技專欄的數目和版面,科普網站和門戶網站的科技專欄等大幅度增加。
——打造科技傳播媒體品牌。提高科技頻道、專欄制作傳播質量,培育一批讀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綜合性報紙科技專欄、專版和科普圖書、報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形成一批在業內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科普出版機構。
——發揮互聯網等新型媒體的科技傳播功能,培育、扶持若干對網民有較強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網站和虛擬博物館、科技館。
措施:
——鼓勵、支持“科技博覽”、“科技之光”、“科普大篷車”等電視科技欄目進一步提高質量,使其成為有廣泛影響的媒體精品。擇優扶持若干有特色、覆蓋率高的知名科普網站。
——制定優惠政策和相關規范,積極培育市場,推動科普文化產業發展。
——建立與市場、公眾需求相適應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樹立以消費者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引進現代營銷模式與先進編創技術,注重市場調研,提高播出和編輯出版質量。
——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科普出版物發行渠道,加強網點建設,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農村和邊遠地區、民族地區的發行工作。
——提高各類媒體對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反應能力,指導公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應對突發事件。
——研究開發網絡科普的新技術和新形式。開辟具有實時、動態、交互等特點的網絡科普新途徑,開發一批內容健康、形式活潑的科普教育、游戲軟件。
(四)科普基礎設施工程。
任務:
——拓展和完善現有基礎設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對現有科普設施進行機制改革和更新改造,充實內容、改進服務、激發活力,滿足公眾參與科普活動的需求。整合利用社會相關資源,充分發揮科研基礎設施的資源優勢,發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
——多渠道籌集資金,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前提下,新建一批科技館、自然博物館等科技類博物館。各直轄市和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至少擁有1座大中型科技館,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人以上的大城市至少擁有1座科技類博物館,全國科技類博物館的接待能力有顯著增長。
——發展基層科普設施。在城鄉社區建設科普畫廊、科普活動室、運用網絡進行遠程科普宣傳教育的終端設備等設施;增強綜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的科普教育功能,有條件的市(地)和縣(市、區)可建設科技館等專門科普場館;在一些市(州、盟和縣)配備科普大篷車,以“流動科技館”的形式為城鄉社區、學校特別是貧困、邊遠地區提供科普服務。
措施:
——突出社會公益性,加強對科普基礎設施建設的宏觀指導。制定科普設施的發展規劃、建設標準、認定辦法和管理條例,規范科普設施的建設與管理。
——科普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及基本建設計劃,加大對公益性科普設施建設和運行經費的公共投入。
——對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層科普設施的功能;引進和開發適應公眾需求的活動項目,創新活動方式,增強吸引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增強社區科普設施為老年人服務的功能,為他們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為提供條件和機會。落實科普場館對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優惠措施。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科普基礎設施建設。落實有關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各界對公益性科普設施建設提供捐贈、資助;吸引境內外資本投資興建和參與經營科普場館;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根據自身特點建立專業科普場館;落實有關鼓勵科普事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科普基礎設施建設。
——國家級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總數由目前的300余座增加至500座,省部級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總數由目前的1000余座增加至2000座,定期對公眾免費或優惠開放。有條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類團體向公眾開放實驗室、陳列室和其他場地設施;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對公眾開放研發機構和生產車間。
——培育科普展覽、展品市場,推動設計制作社會化;制定技術規范和設計制作機構的資質認定辦法;擇優扶持一批設計制作機構,提高設計制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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