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四月五日電 (記者 朱曉娟)記者今日從河南省政府法制辦獲悉,河南省政府常務會議剛剛審議通過向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提請的《河南省禁止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條例(草案)》的議案。在該草案中,對于亂鑒別胎兒性別的行為以及責任人均作出了明確的法律規定。
據河南省政府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中國出生人口性別比連續二十多年持續偏高,目前已達到一百一十六點八六。從河南省的情況看,到二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時已上升至一百一十八點四六,高于國內平均水平,更遠高于正常比例,屬于嚴重偏高的省份之一。而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的問題,主要的法律措施就是嚴厲禁止非法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行為。
根據條例(草案)規定,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或者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胎兒性別鑒定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實施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的醫療保健機構,由該省衛生行政部門指定,向社會公布,并通報同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
根據規定,如果因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必須經鑒定實施機構三名以上的專家集體審核同意,由具有執業資格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操作規范進行。對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婦女,想實行非醫學需要人工終止妊娠手術的,需要經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批準,并取得相應的證明。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婦女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由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當事人處以人民幣兩千元罰款。
根據條例(草案)規定,藥品生產、批發企業不得將終止妊娠藥品銷售給未獲得施行終止妊娠手術資格的機構和個人。同時,禁止任何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終止妊娠藥品。
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如果不查驗、登記有關證明施行手術或者手術記錄虛假的,將按照非法施行終止妊娠手術進行處理。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行政監察機關或者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