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沈陽四月十一日電 (高凡)記者今日從遼寧省公安廳獲知,從即日起,遼寧省基層公安民警如果在工作中有任何不作為行為,將受到嚴處。
基層民警長期工作在公安第一線,直接與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交鋒,工作中個別基層民警存在漠視群眾舉報,推諉搪塞、有警不接、接警不處理、不作為問題,對此民眾反映強烈。
針對上述情形,遼寧省公安廳決定加大對基層民警不作為行為的整治力度,各級基層公安機關和責任區(社區)民警及相關領導如果包庇縱容違法犯罪、玩忽職守或不履行法定義務,造成嚴重后果,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民警參與或變相參與場所、行業經營,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充當賣淫嫖娼、賭博、販毒、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保護傘”,要依法從嚴懲處;參與賭博,要按照公安部“五條禁令”規定處理;構成犯罪,要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公安派出所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上級公安機關查處場所治安問題決定或命令,或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上級公安機關要依照有關規定,停止派出所負責人和責任區民警執行職務;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的予以禁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遼寧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在此次整治過程中決不手軟,對長期得不到整治的地區,要追究管轄地公安機關主管領導的失職和瀆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