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十五”環境質量狀況及其變化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2006年4月12日
“十五”期間環境質量總體狀況趨于好轉,但環境污染形勢依然嚴峻。
一、城市空氣質量持續好轉,但部分城市污染仍然很重。
2005年共有522個城市開展了空氣質量監測,包括地級以上城市319個,縣級城市203個,其中空氣質量為一級的城市22個,占4.2%,二級的293個,占56.1%,三級的152個,占29.1%;劣于三級的城市55個,占10.6%。與上年相比,城市空氣質量有所改善。
與“十五”初期相比,2005年339個可比城市中,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城市增加了22.2個百分點,空氣質量劣于三級標準的城市下降了24.1個百分點,城市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影響城市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甘肅和貴州等省。
二、酸雨發生頻率及酸雨分布區域保持穩定,但部分地區酸雨強度加大。
2005年,全國開展酸雨監測的696個城市中,357個城市出現酸雨,占51.3%,其中浙江東陽市、象山縣、安吉縣,福建邵武市,江西瑞金市逢雨必酸。城市降水pH年均范圍在3.69(浙江省臺州市)~8.35(新疆庫爾勒市),其中浙江省臺州市、江西省貴溪市、廣東省連州市,貴州省清鎮市降水pH年均值小于4.0,酸雨污染最重。
從酸雨出現城市比例和降水酸度分析,“十五”期間,全國出現酸雨的城市比例在30~40%間波動變化,但重酸雨(pH值<4.5)城市比例呈升高趨勢;
從酸雨區域分布分析,“十五”期間,以重慶、貴陽為代表的西南酸雨區酸雨污染有所減輕;華中酸雨區(湖南、江西等省)酸雨強度有所增加;華東區特別是浙江省酸雨污染進一步加重;華南酸雨區的珠江三角洲地區酸雨污染加重。
三、地表水污染總體上呈減輕趨勢,但海河、遼河、淮河、黃河以及松花江水系的部分支流,特別是流經城市河段污染嚴重,部分湖泊、水庫富營養化嚴重。
2005年地表水總體屬中度污染,國家水環境監測網的744個斷面中,優良類、污染類和重度污染類斷面分別為36%、36%和28%。
與“十五”初期相比,優良類水質比例由34%提高到36%,重度污染類比例由36%下降到28%,地表水體水質有所改善。但海河、遼河、淮河、黃河以及松花江水系的部分支流,特別是城市河段污染依然嚴重。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石油類、高錳酸鹽指數等。
四、近岸海域海水水質呈逐年改善趨勢,其中黃海、南海水質較好,東海水質較差,部分海域富營養化嚴重,赤潮頻發。
2005年四大海域中,黃海和南海水質較好,一、二類海水比例大于85%,渤海水質一般,東海水質較差。
“十五”期間,全國近岸海域海水總體水質逐年好轉,一、二類海水比例呈上升趨勢,劣四類海水比例呈下降趨勢。主要污染指標為活性磷酸鹽和無機氮。
五、城市聲環境總體較好,城市區域噪聲和交通噪聲等效聲級總體呈下降趨勢。
2005年,350個城市中,63.7%的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優于城市居住區聲環境質量標準,屬輕度污染的占33.7%,中度污染的占1.7%重度污染的占0.9%。與“十五”初期相比,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降低5.5dB(A),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明顯改善。
2005年,365個城市中,道路交通噪聲超標的城市49個,占13.4%,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總體較好。與“十五”初期相比,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降低0.5dB(A),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總體沒有明顯變化。
六、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呈增加趨勢。
2005年,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為1413萬噸和2549萬噸,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十五”期間,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保持穩定,二氧化硫排放總量逐年增加,與“九五”比較,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降低,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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