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動兩岸直接通航。共同推動兩岸民間航空行業組織盡快按既有模式,就兩岸貨運包機便捷化和客運包機節日化、周末化、常態化的相關問題進行協商,作出安排,盡早實施。為便于包機的協商和實施,可以根據兩岸航空業者和市場的需求,務實、靈活處理相關事宜。大陸“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與“臺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應盡早就兩岸空中通航的航路進行協商,爭取建立最為便捷的直達航路。積極推動大陸“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與臺灣民間航運行業組織按2005年春節包機澳門協商的模式,就海上直航相關事宜進行溝通,務實推進兩岸海上直航的進程。繼續擴大福建沿海和金門、馬祖海上客貨運直航的功能與范圍,推動福建沿海與澎湖的直航及兩岸貿易貨物經金門、馬祖、澎湖的中轉。
促進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兩岸農業具有很強的互補性,兩岸應結合雙方的農業優勢,強化研發、技術管理及行銷的能力,互惠雙贏,擴大兩岸農業技術交流與合作的平臺。大陸方面將進一步擴大開放臺灣部分農產品的準入品種,對其中部分農產品實行關稅優惠政策。雙方共同努力促成兩岸民間團體就有關臺灣農產品輸入大陸所涉及的原產地認證、檢驗檢疫等技術問題進行協商,并采取措施防止假冒臺灣農產品。大陸方面積極提供方便條件,歡迎臺灣農民、農業企業到大陸投資、興業。推動兩岸農業組織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加強經驗交流,相互合作,振興農村經濟。呼吁臺灣方面同意農產品采直航方式經高雄等港口銷往大陸,以爭取時效,減少損耗。
加強兩岸金融交流,促進兩岸經貿發展。鼓勵和推動兩岸金融行業組織就監管機制的建立開展研討。鼓勵兩岸金融行業的業者和組織就雙方金融機構相互準入有關業務技術性安排進行進一步的研究。鼓勵和推動兩岸金融業者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開展人才培訓和學術交流,共享經驗,共同發展。大陸方面將進一步創造條件,為廣大中小臺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融資需求提供方便。呼吁臺灣方面盡快同意大陸金融機構在臺灣設立代表處。
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和支持臺灣其他服務業進入大陸市場。開展兩岸產業合作研究,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和共同繁榮。加強兩岸在通訊、資訊(信息)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推動信息產業標準的制定。大陸方面進一步鼓勵和支持海峽西岸及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與臺灣的經濟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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