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重點及主要措施
(八)嚴厲打擊盜版行為。堅決取締盜版光盤生產線,嚴厲查處通過郵政、航空、公路、鐵路等渠道運輸盜版品的違法犯罪行為,清理售賣盜版光盤的不法攤點和游商小販,打擊盜版書刊、教材教輔以及網絡侵權盜版等行為。繼續推進使用正版軟件工作。
(九)繼續打擊商品交易市場的商標侵權行為。要重點整治侵權行為突出的商品交易市場,嚴格市場主辦者的管理責任,強化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管責任,對長期銷售假冒侵權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場,要責令限期整改,侵權情節嚴重的要堅決依法取締。
(十)加大對侵犯專利權重點問題的整治力度。要提高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能力與效率,以食品藥品、農業及高新技術領域為重點,加強專利權保護。繼續嚴厲打擊涉及專利的詐騙行為,遏制重復性、群體性專利侵權行為,查處冒充專利、假冒他人專利行為。要從流通環節入手,運用現代技術手段積極防范,加強監控,快速處理,堅決打擊。
(十一)加強進出口環節知識產權保護。海關要強化對侵權行為的風險管理,積極采用先進的檢查手段,提高查獲侵權貨物的能力和效率,切斷侵權貨物國際流通渠道。工商、海關、專利和商務等部門要密切合作,完善對出口生產加工企業尤其是定牌加工企業的監管和服務,建立委托方備案制度,幫助企業加強自律和完善內部管理,增強對侵權活動的防范能力。
(十二)加強展會知識產權管理。要開展保護展會知識產權“藍天會展行動”,貫徹落實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強化對各類展會的知識產權管理,防止境內外不法分子通過展會組織加工和銷售假冒侵權商品。
(十三)建立全國舉報投訴服務系統。要充分利用現有機構和人員,在全國50個城市建立綜合性的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并通過完整的案件受理、轉交辦理、跟蹤監督、辦結反饋、情況匯總等工作機制,強化案件督辦。
五、建立長效機制
(十四)完善法律法規體系。要針對當前保護知識產權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增強可操作性,加大打擊力度。要研究解決侵權違法所得數額計算標準、約束濫用知識產權行為以及企業名稱、商標和標志模仿知名度高的商標等問題,推動遺傳資源、傳統知識、民間文學藝術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建設。
(十五)建立高效的執法協調機制。要完善跨部門的聯合執法機制,建立跨地區的案件移送、信息通報、配合調查等工作機制。開通中英文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搭建具有信息服務、案件督辦、數據統計、狀況評價、監測預警等功能的工作平臺,實現執法協調機構、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司法機關工作的有機銜接。
(十六)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和水平。要加強與國內外權利人的溝通協調,及時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信息咨詢和公共服務。在企業并購、技術交易等經濟活動中強化知識產權審查機制,避免自主知識產權流失。支持企業運用法律武器和國際規則維護自身權益,防止知識產權濫用。推動企業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立企業海外維權援助機制。
(十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知識產權中介組織的作用。要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開展行業自律和維權活動,有效應對知識產權糾紛。支持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組織依法拓展服務領域、提高服務水平。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整頓和規范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市場。
(十八)加強宣傳和培訓。要采取多種形式,及時宣傳我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斷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建立新聞發布會制度,繼續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積極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曝光典型侵權案例。要多渠道、多途徑開展對黨政領導干部、行政執法和司法人員、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把保護知識產權法律的宣傳教育納入“五五”普法內容,列入中小學教學計劃。高等院校要加強保護知識產權學科建設和專門人才培養。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綱要精神,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訂具體的工作方案,并切實抓好落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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