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五月十九日電 (記者 孫賢迅)五月的東海,帆船點點,漁歌唱晚。首批派遣的一百多名大陸漁工,今日從距臺灣最近的福建平潭東澳碼頭登船。經停四年多的海峽兩岸漁工勞務合作,今日正式啟動。
兩岸漁工勞務合作是海峽兩岸經貿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動臺灣漁業發展起到積極作用。但由于大陸漁工的正當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原因,二00一年底,大陸方面不得已停止此項合作。
考慮到臺灣漁業發展的切實需要,近年大陸方面積極為恢復合作創造條件,支持兩岸民間行業組織對口商談。經兩岸民間組織的共同努力,雙方已就恢復合作的基本條件和解決合作中的具體問題達成共識,并于四月三十日簽署了《關于合作開展漁工勞務業務的協議》。據了解,臺灣漁業公司今后每雇用一名大陸漁工,需預先繳納其兩個月的基本工資;初次上船的大陸漁工每月工資不低于二百八十美元,有經驗的漁工不低于三百二十美元。同時臺灣漁業機構還須為大陸漁工投保人身意外及醫療保險,以保證大陸漁工的正當權益。
商務部臺港澳司負責人表示,漁工勞務合作對海峽兩岸都有利,大陸方面將繼續予以推動和促進,并希望臺灣方面也能夠從臺灣漁業界的現實利益出發,順應臺灣民意,不要人為地設置任何障礙,為恢復和促進合作做出努力,切實保障大陸漁工的正當權益。
昨日下午,海峽兩岸漁工勞務合作協調委員會還在福州舉行第二屆兩岸漁工勞務合作研討會,大陸有關方面與臺灣漁業界進行了溝通與交流,并同有意合作的臺灣民間機構商簽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