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五月二十四日電(記者 俞嵐)從六月一日起,中國逾百萬保險營銷員的稅收負擔將有所減輕,因其將不再為展業成本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對保險營銷員個人所得稅進行調整。《通知》明確了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自下月開始,國家將僅對勞務報酬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
中國保監會有關官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征稅方法調整后,保險營銷員的稅負將普遍減輕,從減稅幅度看,保險營銷員與工薪階層的減稅幅度大體相當。
據了解,調整后,營銷員首先應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此部分沒有變化),然后再按照《通知》的規定,將傭金收入的四成作為展業成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傭金收入的六成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按照勞務報酬項目的費用扣除標準和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該官員表示,收入在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之間的營銷員受益最多,稅負減少比例較大,基本在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五之間。而收入低于一千一百元以下者,基本不受影響,主要是由于在本次調整前后,其收入減去成本和費用后均為負數,都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收入在六千元至兩萬元之間的高收入者,稅負降低幅度相對平穩,基本在百分之十六左右。
保監會統計顯示,至二00五年底,中國保險營銷員總人數為一百四十七萬。二00五年保險營銷員實現保費收入占保險業總保費收入的三成九,占壽險公司保費收入一半以上;當年保險營銷員人均月收入一千一百九十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