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四日電。今天,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出通報,就認真吸取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縣新井煤礦“五·一八”特別重大透水事故的教訓,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向各地緊急提出六點要求。
國家安監督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在通報中指示各地,要督促煤礦企業高度重視礦井水害防治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煤礦企業要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或配備水文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組織制定有針對性的礦井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要嚴格組織落實,嚴禁違法、違規組織生產。
國家安監督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要求各地煤礦加大礦井水害防治工作力度。煤礦企業要加強礦井水文地質基礎工作,采用綜合探測技術,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
國家安監督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還嚴禁礦井超能力生產。各地要按規定復查核實礦井生產能力,凡發現煤礦有超能力生產行為的,要責令立即停產整頓,并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進行處罰。
國家安監督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明令各地加大關閉礦井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各地要抓緊制定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三年規劃,明確和細化關閉煤礦的范圍、對象,確定關閉礦井名單和關閉時限。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存在重大隱患屢整不改的煤礦,堅決關閉違法違規組織生產、超層越界盜采資源的煤礦,堅決關閉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國家或地方產業政策的煤礦和資源枯竭、瀕臨枯竭的煤礦。
國家安監督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提出要規范煤炭資源整合,嚴把入口關。各地對納入資源整合的礦井,必須先關閉后整合,被整合的礦井必須按照關閉礦井的標準關閉到位,其剩余資源納入整合范圍。各地對納入資源整合的礦井要加強監管,嚴防將資源整合變異為“礦井整合”。凡水文地質資料、瓦斯災害、采空區、巷道布置等情況不清的整合礦井,有關部門一律不得核準或審批其設計方案,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一律不得審查通過其安全設施設計。
國家安監督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表示,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監察機構,要結合日常監管和定期監察、專項監察、重點監察,對轄區內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凡發現有《特別規定》所列十五種重大隱患之一的,一律責令限期停產整頓,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發現超層越界開采的,要及時移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查處,性質嚴重的要建議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各地近日要立即針對雨季的特點組織開展一次專項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