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在山西左云新井煤礦井下八號層,搶險救援人員發現了藏匿在此的10噸炸藥之后,昨日,井下被發現的藏匿炸藥已增至約20噸。
一位參與搶險救援工作人員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了這一消息,并稱井下的水一直在持續排放,但目前仍不能確定哪天能夠結束排水。
井下炸藥數或有20噸
新井煤礦井下很有可能藏匿有20噸炸藥,本報記者向同位于左云縣小孩溝煤窯的一位炮工黃海(化名)核實,私藏炸藥的情況在山西私人小煤窯中非常普遍,其功用為打眼放炮,擴大礦井開采空間。
“一旦氣溫上升太快,或震動幅度太大,都有可能引起爆炸。”對于井下私藏炸藥是否會造成危險,黃海的回答很坦率。他認為,新井煤礦即使今天不發生透水事故,遲早也會發生炸藥爆炸事故、瓦斯事故等,反正“長不了”。
山西省社科院研究員李連濟,昨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證實了黃海的說法,并表示,目前新井煤礦井下發現的數噸炸藥也會對排水工作造成影響,因為安裝管道和抽排水都會引發比較大的震動。
據李連濟介紹,小煤窯的炸藥大都是非法購買的便宜貨,因為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購買和儲藏炸藥都必須得履行一定手續,而用土法生產炸藥的小作坊企業不僅價格便宜,且不需任何手續,非法小煤窯一般都大量購買這種質量過不了關、容易發生爆炸事故的炸藥。
在儲藏上,小煤窯因為害怕被檢查出來,一般都采用偷偷藏在井下的方式,這無疑也為安全生產和礦工的生命保障埋下巨大隱患。
“小煤窯下面私藏炸藥,這種事每一個礦工都知道。”昨天,新井煤礦附近的小孩溝煤窯1號井的一位礦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如此表示。
據該礦工透露,他工作過的小煤窯基本上都存在井下私藏炸藥、瓦斯濃度超標等違規情況。事實上,由于煤層巷道頂板塌陷,今年以來,在1個月內,小孩溝煤窯1號井已經死亡了3名礦工。
鄉人大主任是礦長親哥
其實,在左云,新井煤礦重大透水和瞞報事故并不是第一起。
在不到半年前,即去年12月28日,左云縣店灣鎮范家寺寶源煤礦就曾發生過一起特大透水事故,該事故造成20人遇難,礦主當時同樣采取了瞞報方式并緊急逃匿。,
“時間不到半年,還是這個左云縣,再次發生更為慘重的透水事故,還是瞞報,瞞報的手段更加惡劣。”針對一起又一起的瞞報事件,27日,在“5·18”特別重大透水事故調查組成立會議上,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再次重申自己數次在事故現場說過的話,“這些黑心礦主之所以有恃無恐,就是因為有保護傘。”
“煤礦承包人為什么膽大妄為,非法盜采牟取暴利,敢于鋌而走險、肆無忌憚?發生了涉難56人的特別重大事故竟敢一而再、再而三地瞞報謊報,瞞報的情節如此惡劣?這說明事故瞞報后面、非法礦主的背后有保護傘。”李毅中用自問自答的方式亮出自己的觀點,“對于這些黑心礦主決不能心慈手軟,要嚴厲打擊。”
現已查明,左云縣張家場鄉的人大主任就是煤礦承包人的親哥哥,而且在鄉里分管煤炭工作。
國家安監總局一位官員則總結說,一個普通農民,有能力承包鄉里的煤礦,“應該是有一定背景的”。
正因為有著當地政府后臺,新井煤礦的瘋狂開采達到極致。
據了解,新井煤礦核定生產能力為年產9萬噸,去年生產煤炭約70多萬噸。今年僅從3月初開始至事故發生前的2個半月已產煤15萬噸。此外,根據山西省的有關規定,年產9萬噸以下的煤礦,一個班下井人數不能超過29人。但從目前查獲的部分資料看,新井煤礦日常每班下井人數少則200多人,多則400人,超出規定人數10多倍。
李毅中對此明確表示,此次針對新井煤礦重大透水事故,將查有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入股,查煤礦承包是否合法合規,查資源審批、證照發放等是否合法合規,查安全監管監察、行業管理、火工品管理等失職瀆職問題,以及中介機構的行為是否規范,“特別是要查處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
左云非法開采猖獗
昨天,事故搶險指揮部的該知情人士再次透露說,除了此次出事的新井煤礦外,當地還有幾個違法經營的煤窯,其中有一個“三無”煤礦在事故發生之前“運營規模非常大,在當地的影響很不好”;事故發生后,該煤窯暫時停止了運營。但他以自己多年的經驗很肯定地表示,隨著事故“風頭一過”,這些煤窯“肯定就會很快開張”,因為他們總會想出辦法重新開工。
另外有知情人士說,同樣位于張家場鄉的下村1號井雖然去年被關停了,之后作為報廢井存在。但是,礦主顯然沒有執行處理決定,他“只是把地面作業都停止了,井下采煤一直都在偷偷進行著”。
然而,左云縣人民政府信息網的“政務信息”卻為公眾勾勒出了一個煤炭開采秩序井然、各個部門狠抓安全生產的政府形象。
張家場鄉總土地面積28.6萬畝,與大同礦務局燕子山大礦相鄰,礦產資源十分豐富,尤其是煤炭資源儲量竟高達1億噸,煤田面積占全鄉總面積15%,為優質動力煤。現全鄉境內有煤礦29座,其中涉外礦8座。
左云縣政務信息第30期表示,今年來左云縣進一步充實加強了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和隊伍,尤其加強村、企業特別是煤礦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同時建立健全企業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著力治理在管理上存在的掛名礦長、多級承包等頑癥,真正落實礦長法人的安全主體地位。
“左云縣采取7條強硬措施嚴把煤礦復產驗收關。”政務信息第18期也沉痛而誠懇地指出,左云縣深刻吸取“12·28”事故的教訓,嚴把煤礦節后復產驗收關,采取了7條強硬措施,如未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煤礦堅決不予復產;入井人數控制不嚴的煤礦堅決不予復產;“三下”采煤、越層越界的煤礦堅決不予復產;對責令停產期間擅自組織生產的煤礦,堅決不予復產等。
遺憾的是,新井煤礦透水事故暴露出來的一系列問題,如非法超層越界開采,嚴重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管理極其混亂、隱患嚴重,蓄意和惡意瞞報等,恰恰與政府網站宣稱的近期工作和政績形成強烈反差。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侯利紅 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