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凡是要求提高產品價格的壟斷行業,必須實行企業工資總額“零增長”政策,以防止價格改革帶來的收入,又變成員工的福利,進一步擴大行業收入差距。
政府在某些行業設立壟斷、并創辦國有企業,其目的從經濟角度看,主要是為了提供私人企業所不愿供應的商品或服務;從政治角度看,則是為了增進社會的公平,比如,在市場大幅度波動的時候,國有企業可以作為緩沖器;或者,通過其較為平均的分配,拉平社會的收入差距。
但現實令人失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步正發在日前召開的第三屆薪酬管理高層論壇上承認,從2000年到2004年,收入最高的行業與收入最低的行業的平均工資差距擴大了1.6倍。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而所有這些行業都是政府設立的國有企業,并以法律維持其壟斷地位。
如果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上的差異,這些國有壟斷企業員工的實際收入高于社會平均水平的幅度更加驚人。步正發說,據調查,某市電力集團公司一名普通職工的月工資不到6000元,加上獎金、住房公積金及各種補貼后,其年薪可達到15萬元,相當于全國城鎮職工年均工資的8倍多。糟糕的是,在同一企業內部,這些企業又延續著國有企業的痼疾——平均主義。因而,高收入并沒有起到激勵員工提高效率的作用,不過讓這個行業本身成了誘人的尋租對象。
由此可以看出,行業收入差距拉大,部分國有壟斷企業員工實際收入遠高于社會平均水平,已經成為社會整體收入差距擴大的重要因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行業間收入差距呈現出擴大的趨勢。這與改革處于轉軌的中間階段有關:在這些壟斷性行業,政府進行了價格改革,卻并沒有開放市場;結果,壟斷性企業供應的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快速上漲,企業獲利明顯增長。
應當說,某些政府部門對于市場化改革的偏頗理解,是推動壟斷企業員工收入一枝獨秀的重要原因。有關部門目前又在醞釀一輪廣泛的資源性價格改革。理由是,壟斷企業在虧損,他們呼吁價格與國際接軌。然而,虧損的真正原因之一,恐怕正是壟斷企業的員工工資與福利的膨脹。無視此一事實而盲目進行價格改革,實際上是鼓勵壟斷企業進一步膨脹這部分成本,并讓收入比其更低的民眾來埋單。
不恰當的價格改革,是讓窮人補貼富人。
近年來,政府表示要解決貧富差距擴大問題。為此,除了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之外,恐怕也必須致力于抑制行業間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考慮到國有企業是國家出資興辦的企業,國家在某些方面對其擁有直接控制權,因而應當說,這也是解決貧富差距的各項預期措施中,相對最有把握的。
然而,相關專家卻并不樂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副所長楊黎明分析說,就目前來看,政府在對壟斷企業工資的管理上沒有什么更好的法子。對于企業發放補助、獎金等行為,更是很難管理,而在國家從形式上控制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的情況下,這正是造成國有壟斷企業員工收入畸高的主要原因。
看來部分壟斷性國有企業員工收入不正常增長的根源在于國有企業財務、工資管理體制混亂,政府監管缺失。國有企業盡管是政府以公共資金投資興建的,但政府除了對國有企業有效地行使了人事控制權之外,在其他方面進行有效的控制與監督相對薄弱。從財政角度看,國有企業儼然是一個獨立王國。盡管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年都核定各企業的年度工資總額,但政府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約束嚴重偏軟。大量非工資性收入依然存在,高級管理層的職務性消費水平之高更是令人瞠目,而這些問題存在多年,始終沒有解決。
如果聽任這種局面繼續下去,就會動搖國有企業存在的正當性。民眾會懷疑,為什么要用納稅人的稅款維持這些只追求企業自身利益最大化、甚至瓜分公共財產的企業?政府應該想出有效辦法控制國有壟斷企業的高收入。
有效的辦法是出資人對國有企業財務的約束硬起來。這包括兩個方面。首先,在宏觀層面上,改革預算制度,將國有企業收支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由人大對國有企業財務進行宏觀控制。其次,在微觀層面上,通過建立董事會、監事會制度,對國有企業的財務進行日常約束。既然出資人是全民,則公眾代表就應當成為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多數。這樣對公眾負責的董事會、監事會應能有效地約束國有壟斷企業亂發錢的傾向。如果說,前些年進行的改革,旨在為國有企業提高效率提供激勵,那么,現在也需要進行另一種改革:讓國有企業對社會公平承擔起責任。
在進行制度變革之前,政府可以考慮工資零增長政策,并與價格改革掛鉤。也即,凡是要求提高產品價格的壟斷行業,必須實行企業工資總額“零增長”政策,以防止價格改革帶來的收入,又變成員工的福利,進一步擴大行業收入差距。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