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六月三日電 題:中國審計長:對屢查屢犯要屢犯屢查。
記者 孫自法
中國審計機關任務重、責任大,八萬審計人員要對一百萬審計對象,這還不包括專項資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
在打擊經濟犯罪、治理經濟秩序、預防和懲處腐敗等方面,審計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審計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較為普遍,而且問題總是屢查屢犯,“到哪個單位審計,說這個單位一點問題都沒有的幾乎找不到”。
由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主辦的“中國科學與人文論壇”三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十五場報告會,中國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應邀發表演講,他縱論中外國家審計制度之比較,直言中國審計當前所面臨的諸多問題——
對屢查屢犯要屢犯屢查
針對一些人提出審計機關為什么好多問題屢查屢犯,今年講擠占挪用,明年也是擠占挪用,搞了幾年還是擠占挪用,李金華稱,由于體制等原因而總是出現屢查屢犯現象,審計機關一下子解決不了,那就屢犯屢查。
他認為,造成審計出的違法違規問題屢查屢犯,原因主要有四:一是中國社會的二元結構現象,包括城鄉二元、國有企業與外資企業享受待遇的內外二元、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但市場經濟并未完全退出歷史舞臺的經濟體制二元、公有與民營的二元等。二元即雙軌制,它讓人可利用現有制度、體制的缺陷去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是除法規有不盡完善的地方外,中國當前還有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執法不嚴。很多問題是有法有規定,但經常“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并逐漸形成一種潛規則后迅速蔓延,一定程度時就形成法不責眾。
三是中國現有很法律或規章缺乏具體操作程序,難以執行。李金華舉例說,現在轉移支付不規范,一般轉移支付所占比例太少,大量是專項轉移支付,但到底有多少專項轉移支付,“我可以講在中國這個土地上沒有一個人說得清楚”。比如專項轉移支付農民資金,大概涉及十幾個部門,大、小項目都要由中央一些部門審批。就是中央轉移支付渠道,“水渠很長,從中央部門一直流到一個村,這個水渠是要滲水的,有時候流到村里面就沒有水了”。要對轉移支付進行規范,就必須把中央和地方權力劃分清楚,要定員、定機構、定標準,但中國目前很多標準都沒有。
四是人們還存在一種理念上的偏差,認為違法違規的經費只要不落入個人腰包就沒有什么。李金華提醒說,這種觀念極其錯誤,有一些國家財政經費雖不是落入個人腰包,但由于人為的失誤、浪費而造成巨大損失,就比落入個人腰包還要嚴重!艾F在都在講節約型社會,這非常重要,每人手稍微緊一緊,節約一點水、電、紙,各種費用都節約一點,全國一年恐怕就是幾千億”。所以,現在很多問題,不能以是否落入個人腰包為標準,而要看是否按照國家規定,有沒有給國家造成損失浪費,人們的理念特別是領導人在這方面更應該注意和加強。
建立追究監督部門責任機制
李金華稱,如何整合力量、強化監督,也是中國審計工作面臨的一大突出問題。他說,中國現在國家監督力量很多,除審計機關外,財政有監察專員,國家發改委有稽查特派員,金融領域有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還有其他各種專項監督等。
監督部門多,人數也不少,這一方面造成重復監督、重復檢查現象,使一些金融機構、企業因為一年到頭不停的檢查而叫苦不迭,成本很高,甚至影響到正常業務的開展,另一方面就是“龍多不治水”,誰都能檢查,誰都不負責任。
李金華表示,作為審計機關,他希望建立起一種追究監督部門的責任機制,以監督監督機構履行職責到底怎么樣。中國整合監督力量,強化監督力度,就是要使監督機構不僅要有權力,而且要強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