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政策】
物業費支出含九項內容
《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九項: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費·數字】
九成小區無業主委員會
來自北京市居住小區管理辦公室的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06年4月底,全市共有物業管理企業2751家,實現物業管理項目4569個,其中居住小區3130個。昨日,記者從北京市建委有關部門了解到,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只有369個,約為11.8%。也就是說,大約有9成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
九成物業公司不公開收益
搜狐焦點房地產網的調查顯示,高達88.64%的消費者根本不了解所在小區內公共區域和設備設施的收益,87.97%物業公司不公開公共部分收益,90.47%希望找到一種讓公共區域和設備設施歸全體業主所有的方案。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多數小區沒有按規定將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在小區管理區域進口處公布,有的只是在物業管理辦公室或是在門口值班室留有自行打印,并未使用由物價部門監制的統一價目表。此外,不少物業管理公司即使公開財務,也只公開水費、電費,且限于總額,沒有明細,業主普遍對公開賬目的真實性表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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