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1日電 據安徽《新安晚報》報道,昨天,安徽雙輪集團原董事長、亳州市人大財經委原主任劉俊卿因涉嫌受賄、貪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及非法持有槍支罪,在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審,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他基本承認了被控事實。其妻子張兆俠除對受賄具體數額不明確外,也對被控事實不持異議。此案由宣城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魯建武出庭支持公訴,宣城市中院副院長汪紹平擔任主審法官。
今日,該案將繼續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眾親友從亳州趕來
因為劉俊卿的身份及案件性質,該案采用指定管轄實行異地審判,曾在亳州“紅得發紫”的劉俊卿被指定在宣城受審。
雖然從亳州到宣城路途遙遠,但昨天上午8時,離庭審開始還有半個小時,記者看到法院門前已經停了多輛亳州車牌的車輛,從亳州趕來的劉俊卿的親友,已經守候在法院門前。
大約8時20分,當押解劉俊卿夫婦的警車駛進法院時,一直站在羈押室門前等候的一位年老的婦人和一位年輕的女子邊流淚邊向警車旁擁擠。
據了解,劉俊卿有很多親友都專程從亳州趕到了宣城,“他家里這兩年出的事太多了,他媽今天也過來了……”一個不愿透露姓名、自稱是劉俊卿親戚的年輕人指著一位老者告訴記者。記者看到,這位老者坐在旁聽席的最前排,并不停地擦眼淚。在休庭間隙,這位拿著毛巾不停擦淚的老者,嘆息著離開了法庭。
“勢子”還很“正”
從1993年夏天出任渦陽縣高爐酒廠廠長到2006年的這個夏天站在被告人席上,這中間劉俊卿頭上不斷變換著光環,有著很多輝煌的經歷。這個讓高爐酒廠起死回生并成為利稅大戶的劉俊卿,1995年榮獲安徽省首屆優秀企業家稱號,第五屆全國優秀(杰出)青年企業家,1996年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一系列榮譽。在經濟光芒的照射下,劉俊卿1996年后相繼“兼任”縣委常委、縣委副書記,2000年前后再兼任亳州市人大財經委主任。一個集政治光環與經濟能人于一體的劉俊卿,一段時間成了高爐酒廠說一頂百的“土皇帝”。
在昨天的庭審中,劉俊卿很平靜,和其他受審的貪官不同,劉俊卿“勢子很正”,不時地要求公訴人或辯護人“再說一遍”,儼然有在高爐酒廠開“家庭會議”的氣勢。
夫妻倆互相“照應”
在案發前,劉俊卿夫婦每人都存有“私房錢”。劉俊卿稱,他在張兆俠不知道的情況下,有私人存款和投資,這些錢大都來源于別人的賄賂。張兆俠也坦言,她曾用自己私自收下的賄賂款,托朋友進行了投資。在庭審中,這對在案發前不和的夫妻卻都不約而同地為對方作了“袒護”。
庭審中,劉俊卿一再稱,別人送錢都是沖著自己去的,有時候自己不在家,妻子張兆俠才在推托不掉的情況下收了錢。收錢后,張兆俠都會告訴他“誰來了,給了多少錢。”這些受賄都和張兆俠沒有直接關系。而張兆俠卻稱,劉俊卿不在的情況下,她收了錢根本不告訴劉俊卿數額,劉俊卿對這些也不過問,“錢是我收的,他確實不知道。”
當庭承認指控事實
昨天上午9時零5分,當被問及對起訴書的指控事實有無異議時,劉俊卿稱他承認起訴書的指控事實。隨后,張兆俠稱,她只是具體的受賄數額記不清了,但一切以起訴書指控為準。
在整個庭審中,劉俊卿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屬實”。對于受賄罪,劉俊卿稱,他于1993年7月出任高爐酒廠廠長,酒廠效益上去后,一些和高爐酒廠有業務往來的商人為了在與酒廠開展業務和結算貨款上得到他的幫忙,就會給他送錢。雖然在別人送錢時,并沒有明確地提出讓他“照顧”一下,但他自己心里很清楚,別人是沖著他能帶來的利益的。
張兆俠也當庭承認了被控事實。
-斂財之路
數額小的沒“印象”
當被公訴機關問及“是否知道收別人的錢是受賄”時,劉俊卿沒有任何關于“過節來往”之類的辯解,而是態度堅決地稱:“我知道這些不正當的收入,是要犯罪的。”
對于明知是犯罪而收受他人錢財,劉俊卿稱,他以為企業里這種事情很正常,以為不會出事,“主要是僥幸心理作怪”。庭審中,劉俊卿稱,如果他不是高爐酒廠廠長,別人根本就不會送錢給他。當被問及所收賄賂數額時,劉俊卿稱,收多少他根本記不得,只記得偶爾幾筆數額大一點的,至于數額小的,他一點印象都沒有。
一商人送了500多萬
給劉俊卿送錢的“主力軍”是和高爐酒廠有業務往來的商人,以江浙商人居多,為了從高爐酒廠攬得大筆業務,對于酒廠的“土皇帝”劉俊卿,他們出手當然相當“闊綽”。其中,劉俊卿從一個商人身上就“撈”了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00多萬。
劉俊卿最大的“送錢大戶”華某是一個和高爐酒廠有業務往來的商人。在1994年春節至2004年春節,因為錢,他和劉俊卿一直保持了“親密合作關系”,劉俊卿也在生意上對他“照顧有加”。據指控,十余年間,劉俊卿先后16次非法收取華某共計人民幣270萬元、美元4萬元;4次向華某索取財物共計人民幣50萬元、美元9萬元和購入價計123萬余元的住房一套、車庫一個。此外,劉俊卿還被指控先后收受其余24人的賄賂。
“你要錢就不怕別人不給?”當公訴機關這樣詢問劉俊卿時,劉俊卿直截了當地說“他們不會不給,他有業務在我手里攥著。”
-法庭調查
多次索賄皆為情人
在法庭調查階段,記者注意到,劉俊卿的多次索賄行為都是因情人而起。在案發前,劉俊卿的生活作風問題,就一直是當地群眾議論的焦點。庭審中,他的幾個情人也“浮出水面”。
劉俊卿當庭承認,2003年4、5月份,他曾向他的“送錢大戶”華某要房子,于是華某在南京買了一套房子、一個車庫給他,后來劉俊卿將該處房子交給其情人張某居住,并用張某的曾用名辦理了房產證。法庭當庭出示了劉俊卿情人張某的身份證件和有關證人證言。
此外,劉俊卿還讓與酒廠有業務往來的商人潘某在合肥為其購買了一套購入價為21萬余元的房子,給其另一個情人楊某居住。后在省紀委對其問題進行調查時,劉俊卿又安排潘某作假證。
起訴書指控劉俊卿貪污事實一起,貪污數額2萬多元,這個罪名還是與其情人有關。據指控,2003年3月,劉俊卿在南京市新街口百貨商場為其情人張某購買鉆石項鏈一條,價值人民幣2萬余元。隨后,劉俊卿安排同去的曹某開出5張項目為“禮品”、總數額為項鏈價格的經營發票,回廠后以禮品費用支出為名,經他自己簽批后,報銷。
曾檢舉一批官員
就在劉俊卿夫婦受審的前一天,他的弟弟劉峰、安徽省雙輪集團原副總經理、雙輪酒類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被省高院終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并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劉峰妻子張西榮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此外,劉家還有多位親友均因觸犯法律而被判刑。
劉俊卿案還牽出不少官員。此前,坊間一直傳言劉俊卿與安徽省一副省級干部腐敗案有關聯。在起訴書上,明確寫著“劉俊卿為查處其他案件提供線索,其中部分線索查證屬實”、“被告人劉俊卿在被查處期間提供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具有立功表現。”在回答辯護人提問時,劉俊卿坦言,他確實在被查處期間,向有關部門檢舉并提供了其他人犯罪的線索。這些人有省部級的、廳局級的,也有縣處級的。
據了解,劉俊卿案件涉及到原渦陽縣信用聯社主任楊某、該縣原交通局長張某、該縣原供電局長楊某、該縣原醫院院長王某以及該縣原工會主席、該縣原中醫院院長等人,他們或被判刑,或被雙開。此外,在渦陽時與劉俊卿關系甚密的原該縣縣委書記徐保庭也于去年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