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統計的秘密
通過“做卷”完成指標,又通過高收費湊齊上交的訴訟費,如此惡性循環,形成基層法院的畸形發展。令人驚訝的是,對這一狀況,上級法院似乎并未覺察。
海倫市法院院長姜立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海倫法院決不會有一件假案。”而當記者以查實的假案質疑時,姜院長仍認定不存在這種情況,至少是不知道有這種情況。
對此,部分基層法官的看法是:“內部的人一看就明白,知道是真是假。上級基本就是默認態度。”
也有法官認為,多年來,由于上級查案卷只查卷宗,看辦案質量、程序實體是否合法,而不查案件來源,所以這些從程序上看很合法很嚴密的假案,法院領導不知情,也并不是不可能。
“從案卷本身看,訴狀、涉案通知書、應訴通知書等一應俱全,法律程序都沒問題,但是案件受理過程是假的,所以還是假案。”一位多年從事法庭工作的法官對“做卷”這樣定性。
法庭內部不少受訪者把造假根源歸結為法院硬性下任務:
“你為什么下指標?你不下指標誰造假案?現在案子少了,全院實案子上下才1000多起,如今靠假案子加起來能達到兩千八九百起。”
為了確實了解海倫法院的假案情況,記者向姜院長提出到檔案室查卷。不巧正值“法院準備搬家、檔案室所有案卷已經打包封存”。姜院長說,等新法院施工完畢搬進去以后,可以看案卷。記者到法院新址一看,新樓尚在施工當中。
記者把情況反映到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室,并留下手機號。監察室李主任表示要請示領導,以決定是否下去調查核實海倫法院的案卷真實性情況。然而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得到紀檢監察室進一步回復。
對于“做卷”,基層法庭工作人員多數意見不少。他們認為,這類案件不僅增加法庭負擔,浪費了時間和資源,而且把訴訟費變相轉嫁到百姓身上,對基層工作是一個損害。
“做這個假案有什么意義?我們直接做這個的人肯定不受益,但是肯定有人能受益。”
姜立波告訴記者,目前海倫法院全年辦案數量在地區排名一般,法庭的工作業績也屬中游。
“法院年年向上級法院上報案件數,在最高法院形成報表,最終根據數據進行司法統計,以此進行司法決策。這類假案造成國家司法統計不準,最終影響國家決策的正確性。更為關鍵的是,法律是很嚴肅的東西,你這樣造假,更損害司法權威。”對于“做卷”帶來的深層問題,一位老法官的思考更為深刻。
法院造假案意味著什么
如果不是記者的深入調查,我們很難相信在莊嚴的法院居然會發生這樣大規模的造假案的事情。而這一切,又都是以集體的名義,是主持正義的法官們在一本正經地干著造假的事情,并且還成為了圈內人心照不宣的“潛規則”。想到這,筆者感覺到再沒有比這更可怕的事情了。
也許我們粗粗地看,法官偽造案卷,并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因為這種偽造行為只是法官為自己臉上涂脂抹粉,為的是讓上級高興,并沒有直接讓當事人增加負擔,也沒有損害群眾利益。事實果然如此嗎?非也!讓我們用事實來說話吧。法院受理案件需要收取訴訟費用,既然要偽造案卷,憑空增加訴訟量,那么法庭和法官們就得自己墊付訴訟費,但他們肯定不會白白墊付,他們要將錢收回來,那就只能增加當事人的負擔。這為事實所證明,如按照規定,正常的離婚案訴訟收費是50元,其他工本費用、實際支出費用加在一起也不應超過150元,而在這些造假的鄉鎮,一次性實際收費都在500元以上,最高的能達到650元。
其次,偽造案卷一個動機是:“案件數上來了,才能增編,保證人員,不然上面得撤編、合編。”那么就說明了法院現有的編制維持,靠的就是這種造案卷實現,也就說明了法院本來不需要這么多編制、這么多人員,但現在通過偽造案卷比實際需要增加了人員,而人員的經費都是靠財政撥款,而財政的錢是來自納稅人,這就說明了偽造案卷憑空增加了納稅人的負擔。如果從更高的角度來看,造假案使得上級法院的司法統計數據失真,從而影響到正確的司法決策,為害甚大!
但筆者以為,偽造案卷最大的危害莫過于對司法權威的損害。司法工作是一種中立的居中裁決的工作,司法工作的靈魂在于公正,公正產生權威,而公正包涵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法官做到公正,首先要有良好的品行操守,要遵循道德和法律。一個法官只有在日常的點滴中,能讓民眾放心,民眾才有可能相信其會公正地作出裁決,才能培養對法治的信仰。
香港法學家陳新民說:“僅僅要求法官要用最好的智識和良知來裁判,是不夠的。應該要規定法官僅需要那些最小的智識,而需要那些最大的良知。”我們實在難以相信,一個敢于偽造案卷的法官,他會作出什么樣的公正裁決,因為他偽造案卷的行為,已經喪失了他的公信力。法官沒有了公信力,司法就不可能有權威,法治也就不可能實現。所以,在我們看到法院院長名目繁多的榮譽背后,是司法權威的向隅哭泣。
所以,我們呼吁相關部門嚴肅查處發生在黑龍江省海倫市人民法院的造假案,要根除讓法官造假案的體制上的原因,要讓法官重拾廉恥,讓司法重塑權威!(文中除毛書銘、姜立波外,其他均為化名)(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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